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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陷一夜情丑闻,妻子这招太解恨

作者:月下独酌有雅兴

洪立波是一名事业单位人员,四十岁左右,勤勤恳恳,优秀的他深陷一夜情丑闻,他妻子这样做太解恨。

老洪接到单位关于他的作风问题通报通知,他无比愤怒。他冲到领导办公室,要求撤销处分通告。

他认为他是单身,为什么不可以找女朋友?工作无可厚非,难道工作就不能找女朋友了吗?他不是婚内出轨,也没有犯重婚罪,是离婚后才与那个女人有交往的,单身狗一个,找女伴实属正常,为什么会被县极业内警告处分?他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处分。

领导为了还原事实,事先展开了调查,首先是对那个控告原告进行了解。原来那女人是有夫之妇,与老洪平时认识,但没有过多交集。那次是老洪醉酒时朋友打电话叫她来的,可能老洪那天心情不好,醉的太厉害犯的错。但事实已经造成,原告想获得一定赔偿,老洪认为自己是被下套,当时双方你情我愿,是正常男女交往,是对方讹钱,他拒不付款。

那女的不甘心。过了几天,洪立波收8到对方微信信息,对方让他转账,数额是五万,他不干。那女子巧言善辩,极尽所能,目的就是要钱,说老洪应该为一夜情买单。老洪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是不给。

领导建议他私了,老洪不愿意。

接着女的发来与他微信聊天截图,开房视频,街上勾肩搭背的照片,目的很明显,就是要钱。老洪呢,一笑了之,认为两厢情愿的事,她这不是想讹钱吗?就不惯她。

闹来闹去,女的丈夫也知道了这件事,夫妻俩人同仇敌忾,威逼利诱要钱,洪立波是铁公鸡一毛不拔。事情越闹越大,搞得满城风雨。人人带着意味不明的表情谈论这件事,老洪视而不见。

领导希望他前妻去解决这件事,妻子不干。

前妻认为他活该,巴不得他能被开除工作才合理。前妻很伤心,离婚不是她们的本意,他们两人争吵得厉害,一时气不过,话赶话,彼此都不让步离的。离完都觉得后悔,没有必要。本来打算有一天会复婚的,结果他搞一夜情,他让她失望透顶,觉得自己想复婚就是一个笑话。

离婚后的洪立波与朋友聚餐,口是心非说着自己再也不用三更半夜去接打麻将的老婆,也不用听她唠唠叨叨,想想简直开心到爆。那天喝酒喝得过量,醉的断片,不料出事了。

他有一猪队友,趁他醉酒,替他打了一个电话,安排了一个局,等他醒来,知道后果很严重。

洪立波恨损友的阴招,让自己着了道,自己醉酒的状态,被心机女设局。他索性破罐子破摔,她要钱吗?就不给,你能咋滴?又没有强迫她,不算犯罪,她能奈他何?

那女人不甘心“赔了夫人又折平”,把他告到了单位,才有那个警告通报。

前妻是气恨交加。自己好好的一个家,被自己两人作的分崩离析,现在又闹出这一件丑事,搞得官司缠身,进退两难。她和老洪感情一向很好,原本打算复婚,现在闹出这一出,老洪哪还好意思开口,复婚已不可能。

这时有人建议前妻去私下摆平这件事,免得难堪,也免得老洪背负处分。前妻气愤异常,“离婚是一时之气,没有原则性问题。但他迫不及待睡其他女人出事,是活该,凭什么我要帮他,我们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妻子袖手旁观,还把老洪的东西打点好,扔出家门,彻底分手。

老洪最终如愿撤销处分,事发时虽已离婚,但那女子是已婚,且有图有真相,容不得辩解。

有人说前妻也有责任,应该从大局出发,去私下帮他解决,格局大一些。

有人说前夫是成年人,自己的事情自己有能力解决,自己犯的错自己承担。

也有人说那个女的也不是好东西,自己有老公,双方自愿的,过后讹钱不成,就起诉控告,是掐住了编制内人员的七寸,是蓄意敲诈,不应该不处罚她。

男子深陷一夜情丑闻,妻子这招太解恨

你们认为,洪立波的这个警告处分冤吗?前妻的做法小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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