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杨一凡 通讯员 郑康康 王东岳
1月23日18时许,杭州高速交警七大队指挥室视频巡查发现,G4012溧宁高速黄山方向,一辆白色新能源小轿车行驶缓慢,随后停于蛇岭隧道第二车道内。后车纷纷紧急避让,差点造成追尾事故,好在预警车辆快速到达现场,封闭第二车道,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

经现场民警了解,该车驾驶员姓徐,驾驶一辆比亚迪牌的新能源汽车,从龙游北上的高速,到千岛湖走亲访友,开车上路前也注意到车子电量不是很足。本想着到就近的服务区去充电,但是由于节假日车流量很大,服务区也处于饱和状态,充电位全满,抱着侥幸心理,他把空调等耗电设备关闭后,继续上路行驶,直到车辆彻底没电后抛锚在隧道内。
郑警官对他隧道违停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告诫他开车上路必须要对自己的车辆性能要有足够的了解和充分的预判。
新能源汽车不是不能上高速,而是要谨慎上高速。由于续航里程和充电条件仍存在不足的问题,新能源车主必须提前规划高速路程,了解沿途充电站的运营情况,对自身车辆的行驶距离有充分的认识,并且预留沿途充电花费的时间,才能确保高速上的行驶“畅通”,避免出现电量耗尽的情况。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
车辆能源快要耗尽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进入服务区或者就近收费站下高速,抛锚在高速上不仅危害到自身安全、也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出车前做好车辆性能检查和充分准备,做到安全出行。
【来源:小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