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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作者:镇康检察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月17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泽军主持召开2022年度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我院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会议精神,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镇康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上述会议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讨论、踊跃发言,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会议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委实施意见。认真学习领会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县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镇康,法治镇康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就如何抓好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杨泽军检察长强调:

一要抓好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将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法治自觉抓好贯彻落实。二要抓好学习传达。将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部门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学习,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警,引导全体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三要科学谋划好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领会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查找短板弱项,更新检察工作理念,抓住“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镇康检察各项工作水平。

图片|周丽娟

文字|杨雅夫

编辑|杨雅夫

审核|刘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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