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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新买的房子是“凶宅”?

作者:上海交通广播

新买的房子,

还没住上多久,

突然被邻居告知,

曾有装修工死在房里面!!!

这样的烦心事就让市民贾女士的哥哥嫂嫂给摊上了。

震惊!新买的房子是“凶宅”?

近日贾女士就向我们上海交通广播《1057大家帮》节目打来了求助电话。据贾女士介绍,她的哥哥嫂子去年6月动用全家积蓄和贷款,在松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其中的一间房还准备作为儿子今年结婚时的新房。没想到住了几个月后,有一天突然从邻居那里得知,这套房子的上家在装修时,有一名装修工人在房内触电身亡。这个犹如晴天霹雳的消息,顿时让夫妇俩陷入了无尽的懊懊恼和后悔中。

震惊!新买的房子是“凶宅”?

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的贾女士想到了自己经常收听的大家帮节目,她想通过节目了解下这样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凶宅”?如果确认是“凶宅”的话,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取消交易?而如果上家和中介故意隐瞒的话,他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进一步的沟通,主持人郭亮了解到,这套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而且当时中介也明确说这套房产是“清清爽爽”的,还和上家签过协议。

直播中,从事房产交易中介工作多年的齐先生打进热线表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也曾碰到过类似情况,一般都是告知买家并降低交易价格成交。作为业内人员,齐先生也对所谓的“凶宅”作出了自己的解释,那就是必须是有人在房屋内非正常死亡才算,而如果是老人家在家中寿终正寝就不能算。齐先生还表示,如果是一个熟悉市场的中介公司,应该是了解这些情况的。

大家帮志愿者文文大姐也打来热线说,她楼下邻居的房子也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邻居在卖房的时候就明确告诉了下家。而下家在以优惠的价格买入后,一直出租到现在。文文大姐建议贾女士和她的哥嫂,如果实在过不了自己的心理关,不如把这套房子先出租出去,自己另外租房,过几年再搬回来。

节目组也联系上了房子的上家曾先生,但曾先生表示,他也不知道装修工死亡的具体细节,不存在隐瞒。而且,当时装修公司明确告诉他,工人出事后,是送到医院之后才去世的。

对此,郭亮也分析说,工人到底是在屋内死亡,还是在送医的路上或者在医院里死亡,结果都是不一样的,还是要去警方那里了解真实、详细的情况。听众赵先生也支招说,要判断工人是否在房内去世其实很简单,只要看他被抬走的时候来的是救护车还是殡仪馆的车。

那么,现在实施的法律法规中,是否有所谓“凶宅”的明文规定?像贾女士哥哥嫂子遇到的情况,是否能够借此来维权?或者应该怎样维权呢?节目组也特地请来方莉律师作出权威解答。

方律师的解释非常清晰,虽然《民法典》中没有明确所谓“凶宅”的法律条文,但是在房屋买卖行业中,还是有过约定的。同时,只要能够证明卖房一方确实隐瞒了所谓“凶宅”的信息,是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现在的房产交易动辄上千万元,最起码也是好几百万元,很有可能就是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万一像贾女士的哥哥嫂子那样买到这样所谓的“凶宅”,往往会严重影响买房者的正常生活和心情。即便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搭进去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得不偿失。大家在买卖房屋这样的大事上一定要谨慎,在签署合同时,应该加上关于房屋“凶宅”的处置条款,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另外大家还可以从居委会,物业那里了解房屋的具体信息。总之,交易前多做一些工作,就会尽量避免各种陷阱。

最后再告诉大家一个后续消息,节目播出几天后,贾女士又给节目组打来了电话。她说,在大家的建议下,她们又去做了深入的调查和打听,证实工人当初确实是经救护车送走的,所以他们全家人开了个家庭会议后一致决定,不再追究这个事情了,今后准备安安心心的在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震惊!新买的房子是“凶宅”?

记者:唐 亮、唐晓婷

编辑:洁 羽

监制:小 乐

审核:胡 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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