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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位严女士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被4s店欺骗,自己买的一辆奔驰车却变成租的。民警赶往现场后,4s店的负责人非常激动地跟民警说,她当时就是租的车,看到严女士在民警面前一副无辜的态度,4s店的负责人气得直翻白眼。
那这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这要从一辆奔驰汽车说起,去年5月份,严女士为了出行上下班方便,想要购买一辆汽车。根据朋友介绍,严女士选择在一家福州的车行选择分期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一辆奔驰汽车。
然而最近严女士开车找客户谈生意的时候,前后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严女士的奔驰车却不翼而飞了。严女士起初以为是自己违章停车被交警拖走。然而当打电话向交警确认时交警否认了。

严女士思来想去如果不是违章停车被拖走了,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购车公司开走了。因为购车公司也留着一把汽车钥匙。闫女士跟购车公司打电话确认。购车公司也承认是他们将汽车拖走。
对于严女士询问为何将汽车拖走时,购车公司回应是因为严女士没有偿还贷款,贷款逾期他们便将汽车拖走代为抵押。但关于逾期严女士说自己怀疑被车行坑了,才没有按时还款。
因为购车之后车子产权不在自己名下,就连购车合同和备用钥匙自己也没有拿到,严女士表示很不放心,这才停止缴纳月供,并希望车行将汽车还给她并给她一个说法。
随着警方的介入,严女士终于拿到了她一直想要的购车合同,然而看到合同时张女士却傻眼了。原来这份购车合同并不是闫女士所以为的购车合同,而是一个租赁合同。这让严女士感到十分的不解和委屈。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警方来到车行询问具体情况。然而随后负责人的一句话,让自称受害者的杨女士慌了。负责人称,严女士当时在车行购车时,由于征信不够不能在银行进行贷款。于是严女士便选择了以租代购的购车模式。
车行是在严女士的同意下办理的租赁手续,对此严女士是知情的。但严女士却对此表示不认同,随后当时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也出面告诉民警,自己在购车过程中明确告知严女士,这辆车是以租代购。
但不论是车行还是销售人员的说法,严女士表示自己坚决不认同,因为当初在签约时自己只看到购车合同没有看到租赁合同。车行负责人明确告诉严女士,租赁公司之所以拿走汽车,是因为逾期还款,如果严女士有什么问题可以和租赁公司进行协商。
在民警的陪同下严女士来到租赁公司,还清了逾期贷款拿回自己的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将汽车开走之前他一再打电话向严女士沟通,但是在告知的情况下,是还是逾期了三个月,不得已他们才回收汽车。
袁女士表示希望还清剩余贷款并将汽车过户到自己名下。然而让租赁公司将剩余金额告诉严女士后,严女士却表示不认同,因为自己的尾款原本是29万,为什么突然变成了33万。
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本该还款的金额,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严女士逾期还款还需要支付5%的违约金,目前针对还款金额的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严女士表示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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