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一
我非常喜欢一件事:
我们应该自私,但我们不能作恶。
看完《我妹妹》的原型故事,我只想说:不要把所有的罪恶都推给本土家庭,甚至推向"人性邪恶",因为我们成年后的每一步,都可以为自己选择。
你应该是自私的,但请不要那么公义。
《我妹妹》的原型故事,一共2496字,句子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自私,我讲究这种自私。但我不能同意我原型姐姐的观点,认为她是自私的,而且是邪恶的。
这篇文章断断续续地发送,原型故事的妹妹21岁时,她的父母给了她一个兄弟。
她无法接受,以为这位21岁的唯一孩子已经结束了,一个幸福的家庭破裂了。
我出生在一个父权制家庭,我也有一个哥哥,我完全理解,父母偏爱儿子,姐姐对哥哥的怨恨,也完全理解,姐姐的雏形,为哥哥排斥。因为,我从小就被哥哥排除在外。
更何况,在原型姐姐21岁的情况下,父母给了她另一个哥哥,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感受和她未来的生活,父母是多么自私。
所以我可以理解,当原型故事中的姐姐,在字之间穿行时,是满腔"自私"想要捍卫自己利益的人。
她可以:"用尽全身来解决异议的数量。
沒有人是童貞女,我也從來不提倡女孩做童貞女,特別是在父權家庭,女孩做童貞女,就等於傷害別人。
所以,21岁那年,父母给了她一个哥哥,她可以反抗,她再也回不了家了,甚至强迫父母只选一个。
这没什么不对,这只是一个女孩的父权制家庭,一种自我保护。
她可以:她不想抚养她的哥哥。
故事原型中的父母发生了一次意外,留下了一个仍然需要抚养的儿子。
而原型中的姐姐,决心不抚养这个哥哥。
正如姐姐所说,"我没有条件,没有兴趣。
因为父母的自私行为,生了两个孩子,这带着姐姐的怨恨,这个姐姐不爱这个哥哥,不想承担父母的"自私选择",太正常了。
不得不说,这是父母偏爱儿子女儿的结果,也是父母自私行为的最终反馈。
她可以:拒绝被家人绑架。
当姐姐坚决拒绝抚养弟弟时,故事原型的婶婶、叔婶等公婶亲戚,都已经开始对姐姐的亲属绑架和道德绑架。
他们给这个妹妹规划了未来的人生,是为弟弟而活,是为弟弟付出的一生。姐姐被亲戚骂,被亲戚殴打,甚至被亲戚诅咒。
这时,这个姐姐并没有屈服,反而冷酷无情,自私自利只想选择自己想活下去,这并没有错。
是的,很自私,不符合传统"长姐姐一样妈妈"的好姐姐形象,但不得不说,这符合人性。
毕竟,我们都要为自己而活,让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成为自己充满怨恨的兄弟,太痛苦了。
正如原型中的姐姐所说:
我成了我生命中唯一的孩子,希望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应该成为一个家庭,像封建社会的姐姐一样,像一个勤劳的弟弟。
对不起,我不能。
她可以:不管父母的善意。
原型中的姐姐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母怀念她的童年。她的父亲对她说了不到一百个字。
家庭本来是弱小的,再加上重男轻女,再加上有了儿子,只想帮助儿子争夺财产。
所谓父子孝,父母不仁慈,孩子不孝,有源头。
她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
正如电影《我的妹妹》中的张子峰所说:
我的父母去世了,大家都以为他是我的责任,显然做错事的不是我,这件事到底该怎么算。
弟弟本该不是她的责任,她想选择不抚养弟弟,想选择自己想活下去,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她不是肇事者,而是受害者。
<h1级"pgc-h-right-arrow"数据轨道""41">然而,她不能:义恶</h1>
通读这篇文章整篇文章,这句话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自私。
我理解这种自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它,因为我们在谈论感情时应该谈论公平。
作为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她没有做错任何事,而是要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她选择自私,选择捍卫自己的利益,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受到了伤害,就完全无视别人的生命,不管别人的利益。
你知道,自私和邪恶有根本的区别。
自私是对自己利益的本能辩护,但邪恶伤害他人的利益。
占两个属性。.
原型中的姐姐在她名下有两个属性。
一件大事是,她的祖父在他去世前把它留给了她。一小撮是她的父母在离婚时,转而姓她。
原型中的姐妹两栋房子都被正确地占领了。她卖掉了两栋房子,在一线城市付了首付,结了婚,生了女儿,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她觉得这属于她,属于她的女儿,她的哥哥不应该拥有它。
但这两套房都不是她自己挣来的。
这两间套房,原本属于她的亲戚,属于她的祖父和父母。由于她的血缘关系,她能够拥有这两套房。
特别是在她父母的房子里,她的哥哥继承了这项权利。她的父母去世了,她不想抚养哥哥可以理解,但她把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都当成了自己的,也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是对的,这不仅是自私的,而且是人性的罪恶。
她伤害了别人的利益,而那个人,依然是孩子的生活,无事可做。
她是受害者,小生命,同一个受害者。
姐姐在原型中,把自己的邪恶,放到本土家庭,到"人性邪恶"。
但我想说的是,不要给出你自己的"邪恶"理由。你是一个成年人,错误不是伤害无辜者的理由。
而那个兄弟,不仅是无辜的,而且是双重受害者。
你不应该让他没有一分钱。
不管他哥哥的死。
原型中的弟弟出生时,原型中的姐姐说了这样的话:
我不能勒死他。
父母去世时,她看着弟弟,尽了最大的努力,不顾这个年轻的生命:
我不在乎哥哥吃什么喝什么,他饿了饿,尿布上满是屎,尿尿不烂。
甚至,她也没有想过要为哥哥找一个更好的收养家庭,她就像要把垃圾扔掉,让别人带走他的哥哥。她也觉得自己没有收到钱是多么高尚,她甚至觉得越无情,越应该。
我们可以自私,但我们的自私,要有原则和底线,至少要做到,不损害别人的生命安全。
显然,原型中的姐姐已经冷漠到完全无视哥哥的死。
感觉正确。
对于女孩弃儿的哥哥,这篇帖子的评论部分,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最令人绝望的是,原型姐姐对这些法律规定的态度。
正确地忽略它,并举一些"其他人做坏事"的例子。字里行间,是不是我那么自私,我那么坏,我是"人性邪恶",我只是无视法律,怎么样?
只要我做得很好,我就可以。
一个人,你可以自私,但是,你不能因为自私,没有一丝好的思想,你不能因为自私,你不能把自己所有的"邪恶"都合理化,你不能是邪恶的,但也觉得自己是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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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事件,我们最应该责备始作俑者:父母。
正是父母的自私,父母的偏爱,导致了整个场景的悲剧。困惑的父母是最应受谴责的。
但关于原住民家庭,我想说这句话:我们在原住民家庭中遭受的不满不能成为我们成为坏人的理由。
你的父母做错了什么,你被冤枉了,这是一回事。
你做错了事,伤害了别人,做一个坏人,这是另一回事。
前者,你不能选择,而后者,你可以选择。
原型故事中的姐姐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人是自私的,人性是邪恶的,自私是天性,没有什么可独一无的。
她自己选择做后者,把自己的邪恶归咎于自然。
"三字"有云彩:人的开始,性本性是好的。
其实,不要做一个坏人,选择权永远掌握在她手中。
而我们,不可能是处女,但请不要做一个"邪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