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历史考古说了算/作者:邵明

——从“曾剃头”到“曾圣人”

历史考古说了算/作者:邵明

(网上截图)

李世民曾说过:“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这是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子,然而又有多少人关心历史的真相。学习历史,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以史为鉴知兴替,朝代更替让我们明白,历史发展的某些轨迹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然而这必须是真实的历史。

在《历史教科书里有哪些部分已被现代考古推翻了?》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描述——『1975年11月,在湖北省孝感地区云梦县出土了一批秦竹简,因为地下水的恒温作用,所以保存较为完好。经过考古学家整理,共计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等,其中大部分是法律条文,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

其中就有秦律中《徭律》部分条文的抄录,记载就有“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这段意思是为国家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

也就是说,根据出土的秦简记载,国家征发徭役,对迟到者最高处罚只不过缴纳价值一副盔甲的罚款,而且因为大雨导致的迟到和误工,是不会进行处罚,而且会取消征发的命令。

这一记录和陈胜吴广起义时声称“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截然相反,到底是秦律出错还是秦律的规定只是故作仁慈,实际并未执行,还是陈胜吴广故意扭曲法律,为鼓动起义而故意夸张了徭役迟到的惩罚,亦或是秦二世修改了秦法,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给岀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使我联想起太平天国与曾国藩的关系。对曾国藩和李鸿章的评论已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尤其是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剃头”,变成了“曾圣人”。曾国藩的书除了热销外,似乎已成为了经典。然而,我在百度上查询了一下太平天国运动的史料,好像还是和我们读书时一样。洪秀全伟岸的农民起义运动领袖画像,依然如故。

百度——『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席卷了大半个中国,历时十四年,给中外反动势力沉重的打击,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深远的影响。洪秀全为太平天国运动做出了巨大贡献,乃至孙中山也自诩“洪秀全第二”。

四个伟大的点评:予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美无缺,使以今日易其位,其能如彼之完满乎?曾国藩是地主阶级最厉害的人物。』

我也看了《曾国藩传》,我对“曾剃头”也佩服的五体投地,然而对他的儒家思想不敢苟同。我对洪秀全的看法与对陈胜吴广一样,成王败寇没有什么值得歌颂的。现在我也有点乱,如要“以史为鉴”,看来只能靠考古学家说岀真相了。现在的历史学家是否也在等墓里的人说岀真相,我不敢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