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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战犯名单”是怎么产生的

历史是什么: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是将来对过去的反映。——雨果

1949年的国共内战,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格局与走向。当时中共前后发布了《惩处战争罪犯命令》和《内战战争罪犯名单》,更涉及当时国民党政府党、政、军、知识分子,这份“战犯名单”是怎么诞生的呢?

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战犯名单”是怎么产生的

国共内战中期,中共中央于1947年7月在河北省建屏县(今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并于9月会议结束时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立了土地改革的纲领。此后在解放区明确了地主、富农和中农的划分标准,并保护已分配土地的私有产权,同时要求纠正关于土改的左倾宣传、保障中农利益,获得了广大农村地区的民心。

据统计,1949年解放区收获的粮食就高达304亿市斤(约合11亿美元),但国民党政府收入仅9000万美元,且1948年前8个月的纸币发行量已经是1937年全年的47万倍,国统区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与物价飞涨,两者高下立判。

随着解放军在辽沈战役取得胜利,解放区控制土地面积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的东北地区,解放军在数量上逐渐取得对国民党军队的优势,国共兵力对比发生逆转。随后解放军又于淮海战役、平津战役重创国民党,国共内战胜负即将底定之时,为加速蒋介石政府的崩溃、继续对其施加压力,1948年1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以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名义发布发布《惩处战争罪犯命令》,具体规定了以战犯论处的各项罪行及其惩处办法,《命令》称:“凡国民党军官及国民党党部、政府各级官吏命令其部属进行下列各种罪恶行为中的任一种活动,则皆以战犯论罪”:

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战犯名单”是怎么产生的

一、屠杀人民,抢掠人民财物或拆毁焚烧人民房屋者;

二、施放毒气者;

三、杀害俘虏者;

四、破坏武器弹药者 ;

五、破坏通讯器材,烧毁一切文电案卷者;

六、毁坏粮食、被服仓库及其它军用器材者;

七、毁坏市政水电设备、工厂建筑及各种机器者;

八、毁坏海陆军交通工具及其设备者;

九、毁坏银行金库者;

十、毁坏文化古迹者;

十一、毁坏一切公共资财及建筑者;

十二、空袭轰炸已解放之人民城市者。

该命令还指出;我军对待国民党反对派军政人员的政策是:“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随后,新华社于1948年12月25日发表《内战战争罪犯名单》,并刊登于12月27日的《人民日报》上,将蒋介石、李宗仁、陈诚、白崇禧、何应钦、顾祝同、陈果夫、陈立夫、孔祥熙、宋子文、宋美龄、卫立煌、胡宗南、傅作义、阎锡山、杜聿明、汤恩伯、孙立人等43人列为“头等战犯”。名单基本上囊括了当时国民党政府党政军大员。也就是说在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民党政坛上叱咤风云的主要人物在其中。名单特别点名在淮海战役中被俘的国军第十二兵团司令官黄维,“在作战中施放毒气,即已充分地构成了战犯资格”。

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战犯名单”是怎么产生的

对此,蒋介石于1949年元旦发表《告全国军民同胞书》,称愿意与中共和谈,并提出五个谈判条件:“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与目前最低生活水平”。

不过形势比人强,国民党节节败退,南京方面早无太多谈判筹码。等到淮海战役结束、平津战役快告一段落,正值蒋介石下野、李宗仁就任代总统时,1949年1月27日《人民日报》转发新华社电文,加码公布了重要战犯(包括蒋经国)与重要战争鼓动者名单(胡适等),共增加了37人,并将“八项和平条件”中第一条“惩办战争罪犯”作为谈判重点,持续加强对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施压。

然而,南京政府既无能力惩处上述党政要员、知识分子或宗教界人士,又无实力抵挡即将渡长江南下的解放军,李宗仁派往北平的代表团,虽与中共代表商定《国内和平协议》,却迟迟得不到南京政府的批准,于是解放军渡过长江,解放了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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