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我与文学丨宋六梅:致青春与文学

我与文学丨宋六梅:致青春与文学
我与文学丨宋六梅:致青春与文学

致青春与文学

宋六梅

真感谢网络,让散落天南地北的我们又聚在了一起,在一个群里嬉笑、谈论、回忆。那些曾经的岁月,又被我们拣起来,串成一个个充满欢笑、充满激情,甜甜的又有点苦涩的青春故事。群友分享了几张当年我们文学社活动的照片。“哇!”我们惊喜异常,如获至宝。其中一张是我们文学社组织去钓鱼城的合影。我们站在城墙边的古炮台前凝思神想,断想那铁马金戈的交战声。我们读名人豪士泼墨古战场,感受钓鱼城那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在照片中我看到了自己青春灿烂的样子,照片更唤起了我快乐的记忆,那些青葱岁月和文学的初恋,便一一浮现在脑海。

我和所有的高中学子一样,徜徉在青春岁月里,挣扎在书山学海里,痛并快乐着。从小喜欢看小说的我,依然在忙碌的学习中,见缝插针、海绵挤水似地偷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各类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都是我的最爱。

琼瑶小说,在我们高中时代风靡一时。那些纯真动人的爱情故事打动着少女的心,也是寝室姐妹们永远谈不完的话题,为男女主人公欢喜、悲伤、忧愁。我喜欢琼瑶小说故事的纯真,更喜欢小说里面的古诗词。我专门买了一个笔记本,把小说里的那些优美、带着古典味的诗词摘抄下来,乐此不疲抄了厚厚一本。

人年轻,记忆特别好。我看过的小说,电视连续剧都能给寝室姐妹分享,而且讲得绘声绘色,甚至忘乎所以。记得有一次我看了金庸的小说《侠客行》。小说主人公幼年生活在荒山野岭里,没有父亲,仅与妈妈梅芳姑和小狗阿黄僻居荒山,大字不识,不谙世事,妈妈对他十分冷漠,一直称呼他“狗杂种”,以至于他认为自己的名字就是“狗杂种”。其实,梅芳姑不是他亲妈,而是他父母的仇人……小说写得太精彩了,下晚自习回寝室后,我应姐妹们强烈要求,继续给她们分享。我越讲越兴奋,讲得忘了时间,姐妹们听得忘了时间。我左一句“狗杂种”,右一句“狗杂种”,大家听得嘻哈大笑,时不时还讨论几句。也不知什么时候,我发觉大家笑声越来越少,冒出几声咳嗽声。我正纳闷,朝门口一看,我的天!完了完了,不知何时,高大威武的校长和宿管阿姨站在寝室门口。

我赶快闭嘴,一下蒙了,黑暗掩盖了我的懊悔和害怕,早就听闻校长是个厉害的角儿,居然被抓个正着。“讲得不错,继续讲,几点钟了还不休息,明天还上课不?”校长浑厚而威严的男中音传来,随后又补了一句:“是哪个在讲?明天早上下了早自习到我办公室来。”

第二天,几个姊妹伙陪我到校长办公室。校长并没有想象中的凶,简单地问了我的情况,然后批评几句,无非就是要遵守寝室纪律,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之类。让我意外的是,最后校长问我小说的名字,难道校长也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这个疑问在我脑海里思索了好几天。

高中时,我最喜欢语文学科,原因是学习轻松又能得高分。语文何老师,其貌不扬,却文采飞扬。他上课总是激情满怀,妙语连珠,肢体语言特别丰富,课堂里充满了笑声。我们从心底里佩服他,也喜欢上他的语文课,从来就是在不知不觉中下课了。

高二时,何老师组建了我们学校第一个文学社——搏浪文学社。我是个懒人,喜欢读书看小说,却不喜欢写,也没打算参加文学社。后来语文老师找我谈话,要求我参加。文学社成立那天,是个周五的下午,天十分冷。我的脚都快冻僵了,心里一直惦记着回家,惦记着家里的温暖与美味。语文老师讲了文学社成立的初衷以及后面的安排,社长是我们的班长,帅帅的,做了表态发言,很紧张,脸涨得通红。最后校长讲了话,热情洋溢地鼓励我们。终于熬到会议结束,我刚刚走出会议室,校长出来叫住了我,我连躲开都来不及,他笑着说:“你还要多写点哈,光读,光会讲不行哟。”

在学校和老师的帮助下,我们的文学社办了杂志,月刊,油墨印刷。杂志封面图案很漂亮,大海、浪花,很有激情澎湃的味道,故名搏浪文学社。我也发了几篇稿子,有诗、有散文,内容早已忘记。文学社经常组织活动,每组织一次活动,我们都必须交作文,然后还要在一起讨论定稿。看着自己涂鸦的文字变成油墨印刷字,心里还是蛮欣喜的,浸着墨香的杂志绚烂了我们的青春岁月。

遗憾的是,文学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后来,随着我们语文老师调离,高三后期学习压力和任务的加重,文学社名存实亡。我大学读英语系,文学也离我越来越远。直到十年前,偶然的机会,又与文字相恋。当年我们文学社的成员,如今的职业或教师或律师或商人或公务员或自由职业者,都没有走上专门从事与文学有关的工作。

成长,是一份经历,是一份快乐,更是一份绚丽的色彩。于我而言,如果青春有色彩,那一定是文学的色彩;如果青春有梦,那一定是文学的梦。

(作者单位:万盛经开区文旅局)

我与文学丨宋六梅:致青春与文学

版面欣赏

我与文学丨宋六梅:致青春与文学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