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元璋当政的明朝洪武时期,其发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祖实录》当中都有所记载,下面就是洪武二十三年发生的文职官员任免记录,资料来源摘录于《明太祖实录》,可供对这一历史时期感兴趣的人们以参考。
洪武二十三年:
降翰林院学士刘三吾为国子监博士,侍讲学士葛钧为国子监助教;
国子祭酒宋讷,卒;
命刑部右待郎凌汉,署吏部事;
以隐士吴敦义,为狭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右参政李翰,为左参政;
以广东龙川知县陈敬,为吏部侍郎;
以高守礼为应天府尹,冯克昭为府丞;
云南大理府贡生员尹惟贤等入国子监,赐袭衣靴袜;
国子生李约,言父允恭以事谪广东充吏,老疾不能任事,乞以身代,诏释之;
以礼部员外郎高昌安为吏部侍郎
命都察院左都御史詹徽,署通政使司事;以通政使茹瑺,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佥都御史袁泰,为左副都御史;
迁户部尚书杨靖为刑部尚书,兵部尚书沈溍为工部尚书,刑部尚书赵勉为户部尚书,工部尚书秦逵为兵部尚书;
迁刑部左侍郎邵永善,为兵部左侍郎;兵部左侍郎张忠,为刑部左侍郎;
监察御史劾奏,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罪状;
太师李善长,自杀;
给事中朱懋坐私毁奏劄罪,当死,上以其颇有才干,宥之;
南海县主簿周德任,有罪当徒,妻高氏泣诉于朝,谓家贫力薄,夫病死在旦夕,愿没入为官婢,以赎夫罪,上悯而宥之,令德任于都察院书写冀其自新;
命左都御史詹徽兼吏部尚书,迁刑部右侍郎凌汉为礼部右侍郎,左迁吏部侍郎高昌安为河东盐运司同知;
诏赐国子监读书贵州土官子弟程延等,夏布袭衣靴袜;
命吏部,选天下耆民有才德知典故者,授以官凡四百五十二人;
升国子司业龚敩,为祭酒;
置北平行都司儒学,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教武臣子弟;
升河南道监察御史周志清,为大理寺右寺丞;
以福建右参政王钝,为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以通政使司参议严震直,为户部郎中;
升监察御史夏长文,为左佥都御史,长文松江上海人,以税户人材举用;
免豫府左长史饶昶、右长史杨原正,官坐辅导,失职也;
赐国子监读书日本国王子滕佑寿,并云南土官子弟以作等凡六十九人,夹衣纩彼;
擢狭西道监察御史陈宗礼为户部左侍郎
升刑部主事黄绍祖,为本部右侍郎;监察御史严震,为刑部左侍郎;
以工部司务杨幼文为苏州府知府,宋信为同知,徐震为通判,初震为江西参政,信为参议,二人尝以纵酒得罪,发刑部书写,至是授今官;
升尚宝司丞何宏为少卿,以太子洗马詹绂为尚宝司丞,宏东莞伯真之次子,绂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徽之子也;
命孙名、张遵,署江西布政使司事,二人初授知府职,历事于吏部未之官,至是有是命;
升监察御史桂满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以王起东为礼部试右侍郎,起东上虞人,献大明颂,故不次用之;
以重庆府永川县知县王佐,为翰林侍读;
赐浙江按察司佥事解敏,白金一百两文绮十疋,以廉能称职故也;
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茹瑺,为兵部试尚书;
擢耆儒杨礼善等五人,为承敕郎;
礼部右侍郎凌汉有罪,免,放还乡里,汉请居京师,许之,未几,复其官;
擢夷陵州儒学正张智,为礼部试左侍郎;巩昌府儒学教授李本立,为翰林院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