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元璋當政的明朝洪武時期,其發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祖實錄》當中都有所記載,下面就是洪武二十三年發生的文職官員任免記錄,資料來源摘錄于《明太祖實錄》,可供對這一曆史時期感興趣的人們以參考。
洪武二十三年:
降翰林院學士劉三吾為國子監博士,侍講學士葛鈞為國子監助教;
國子祭酒宋讷,卒;
命刑部右待郎淩漢,署吏部事;
以隐士吳敦義,為狹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右參政李翰,為左參政;
以廣東龍川知縣陳敬,為吏部侍郎;
以高守禮為應天府尹,馮克昭為府丞;
雲南大理府貢生員尹惟賢等入國子監,賜襲衣靴襪;
國子生李約,言父允恭以事谪廣東充吏,老疾不能任事,乞以身代,诏釋之;
以禮部員外郎高昌安為吏部侍郎
命都察院左都禦史詹徽,署通政使司事;以通政使茹瑺,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左佥都禦史袁泰,為左副都禦史;
遷戶部尚書楊靖為刑部尚書,兵部尚書沈溍為工部尚書,刑部尚書趙勉為戶部尚書,工部尚書秦逵為兵部尚書;
遷刑部左侍郎邵永善,為兵部左侍郎;兵部左侍郎張忠,為刑部左侍郎;
監察禦史劾奏,太師南韓公李善長罪狀;
太師李善長,自殺;
給事中朱懋坐私毀奏劄罪,當死,上以其頗有才幹,宥之;
南海縣主簿周德任,有罪當徒,妻高氏泣訴于朝,謂家貧力薄,夫病死在旦夕,願沒入為官婢,以贖夫罪,上憫而宥之,令德任于都察院書寫冀其自新;
命左都禦史詹徽兼吏部尚書,遷刑部右侍郎淩漢為禮部右侍郎,左遷吏部侍郎高昌安為河東鹽運司同知;
诏賜國子監讀書貴州土官子弟程延等,夏布襲衣靴襪;
命吏部,選天下耆民有才德知典故者,授以官凡四百五十二人;
升國子司業龔敩,為祭酒;
置北平行都司儒學,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教武臣子弟;
升河南道監察禦史周志清,為大理寺右寺丞;
以福建右參政王鈍,為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以通政使司參議嚴震直,為戶部郎中;
升監察禦史夏長文,為左佥都禦史,長文松江上海人,以稅戶人材舉用;
免豫府左長史饒昶、右長史楊原正,官坐輔導,失職也;
賜國子監讀書日本國王子滕佑壽,并雲南土官子弟以作等凡六十九人,夾衣纩彼;
擢狹西道監察禦史陳宗禮為戶部左侍郎
升刑部主事黃紹祖,為本部右侍郎;監察禦史嚴震,為刑部左侍郎;
以工部司務楊幼文為蘇州府知府,宋信為同知,徐震為通判,初震為江西參政,信為參議,二人嘗以縱酒得罪,發刑部書寫,至是授今官;
升尚寶司丞何宏為少卿,以太子洗馬詹绂為尚寶司丞,宏東莞伯真之次子,绂左都禦史兼吏部尚書徽之子也;
命孫名、張遵,署江西布政使司事,二人初授知府職,曆事于吏部未之官,至是有是命;
升監察禦史桂滿為都察院左佥都禦史,以王起東為禮部試右侍郎,起東上虞人,獻大明頌,故不次用之;
以重慶府永川縣知縣王佐,為翰林侍讀;
賜浙江按察司佥事解敏,白金一百兩文绮十疋,以廉能稱職故也;
以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茹瑺,為兵部試尚書;
擢耆儒楊禮善等五人,為承敕郎;
禮部右侍郎淩漢有罪,免,放還鄉裡,漢請居京師,許之,未幾,複其官;
擢夷陵州儒學正張智,為禮部試左侍郎;鞏昌府儒學教授李本立,為翰林院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