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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卖的保健品中含有“伟哥”,男子被判十倍赔偿并公开道歉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杨奇 谭支差

“本人深感后悔,对广大消费者造成了利益的损害,特此向广大消费者表示道歉。”近日,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谢某某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恩施州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谢某某联系李某某(已判刑),多次邮购男性保健品“男不倒”、“藏域肾宝”,并在其药店进行销售。期间,李某某向谢某某提供了空白质量保证协议书以及过期的卫生许可证,但是谢某某作为经营者,未对李某的供货资质和合格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未依法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案发时,谢某某已出售上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共计6500余盒,销售所得价款人民币5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卖的保健品中含有“伟哥”,男子被判十倍赔偿并公开道歉

庭审现场

案发后,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检验,其所销售产品均检出药品成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而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同时,其所销售产品外包装标示批准文号亦为假冒。

去年9月,恩施州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线索,正式立案调查。承办检察官介绍,谢某某明知其销售的保健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仍长期购入并大量销售,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今年4月,恩施州检察院向恩施州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们诉请判令谢某某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57.519万元,并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检察官说法|卖的保健品中含有“伟哥”,男子被判十倍赔偿并公开道歉

今年10月,恩施州中院依法作出判决,全部支持了恩施州检察院的诉讼请求。截至目前,谢某某已经全部缴纳了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媒体上刊登了公开道歉声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不特定消费者可能造成潜在风险。”12月16日,恩施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有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适用,实现对违法行为人最严厉的追责,同时也警示、震慑了潜在的违法者,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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