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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1942年1月13日,就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继1942年1月1日,在美国的倡议下,以美国、苏联、英国和中国为首的24个反法西斯国家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之后,欧洲被德国占领的九个国家在英国召开会议,发表了《惩治德国暴行宣言》,声言战后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对纳粹法西斯的暴行进行惩处。

虽然中国并不是德国法西斯的受害国,但仍派出以时任驻荷兰公使的金问泗出席了会议。金问泗向大会提交自己亲自起草的中国政府惩治日军暴行宣言,希望 “应以同一原则惩治日军暴行”,获得欧洲国家赞同。

鉴于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罪具有普遍性,很难一一追索,他认为:“今后提出要求对战犯进行惩处时,(人数)则不宜太多,宜择其情节尤其重大可恶者,指明负责人员,要求交出归案审办。”但是,对于“南京之役日军官二人”,他明确认为其“情节重大、证据确凿、众所切齿”,必须严惩。

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之役日军官二人”即指进行“百人斩”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二人。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宣布希望将“百人斩”凶手送上审判台。

这两个人的罪行无可辩驳,早在犯罪当时已经震惊全世界,被全世界的报纸纷纷报道、转载。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分别于1937年11月31日、12月4日、12月6日、12月13日进行报道。为渲染二人的“事迹”,《东京日日新闻》12月31日的报道中还配发了二人手持军刀的合影。

1938年1月1日,上海租界英文《密勒氏评论报》转载《日本日日新闻》刊载的向井明敏二人杀人竞赛的消息。其他国家的报纸也纷纷报道此事。

在《惩治德国暴行宣言》及中国政府惩治日军暴行宣言发表后,国民政府外交部很快就设立专职的调查机构,启动了对日本战争罪行的调查工作,以便将来对战犯提起诉讼。

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1944年2月23日,外交部并拟定了一份“战事犯名单”,包括32名罪犯,“百人斩”的凶犯也名列其中。

1945年8月,日军战败投降。国民政府随即展开审判战犯的工作,南京大屠杀案作为专案进行审理。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提出了南京大屠杀案日军战犯名单,将向井明敏列为战犯,但野田毅尚未列入。

直至两年后的1947年,时任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官员的高文彬,在战时发行的《东京日日新闻》上找到了向井明敏、野田毅二人手持军刀的照片,并配有文字报道,证据确凿。但是,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程序已经结束,这份证据不能再呈送。另外,向井明敏和野田毅的军阶很低,远不够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受审的资格。

高文彬没有气馁。他立刻将报纸复印三份,一份留在监察处办公室,另两份转寄回国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受到高文彬的邮件之后,马上上报国民政府国防部,要求引渡两人到中国接受审判。国民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决定立即逮捕并引渡二人,并电告中国驻日代表团,命其向盟军总部提出抓捕二人的申请。

于是,寻找两人的行踪就成了中国驻日唯一军事力量—13人先遣队的新工作。可是,这两个人在哪里呢?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向井明敏和野田毅两人所在的中岛今朝吾的16师团作为驻扎菲律宾的日本第14军主力参加了莱特岛战役。战后,两人作为俘虏赫然出现在美国人的名单中,在战后被遣返日本。也就是说,两人最后的落脚点就在日本。

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是怎么被送上法庭的?

不过,遣返后,两人似乎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并没有回到鹿儿岛家乡,以致寻找他们的宪兵们扑了个空。国际宪兵只能在偌大的日本展开大海捞针似的搜索。皇天不负有心人,1947年8月,在日本埼玉县的一个小集市上,13人先遣队终于找到了野田毅,并通过他找到了另一个杀人魔向井敏明。

三个月后,两个杀人魔被遣送回中国,并与一个月后与另两名日籍战犯田中军吉、高桥坦一起接受中国军事法庭的审判。当天,石美瑜即因两人“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几声枪响结束了两个杀人魔的声明,终于给了那些丧生在他们刀下的不屈亡魂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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