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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1942年1月13日,就在世界反法西斯戰争進入相持階段。繼1942年1月1日,在美國的倡議下,以美國、蘇聯、英國和中國為首的24個反法西斯國家在華盛頓發表了《聯合國家宣言》之後,歐洲被德國占領的九個國家在英國召開會議,發表了《懲治德國暴行宣言》,聲言戰後國際社會采取共同行動,對納粹法西斯的暴行進行懲處。

雖然中國并不是德國法西斯的受害國,但仍派出以時任駐荷蘭公使的金問泗出席了會議。金問泗向大會送出自己親自起草的中國政府懲治日軍暴行宣言,希望 “應以同一原則懲治日軍暴行”,獲得歐洲國家贊同。

鑒于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犯罪具有普遍性,很難一一追索,他認為:“今後提出要求對戰犯進行懲處時,(人數)則不宜太多,宜擇其情節尤其重大可惡者,指明負責人員,要求交出歸案審辦。”但是,對于“南京之役日軍官二人”,他明确認為其“情節重大、證據确鑿、衆所切齒”,必須嚴懲。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之役日軍官二人”即指進行“百人斬”比賽的向井敏明、野田毅二人。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公開宣布希望将“百人斬”兇手送上審判台。

這兩個人的罪行無可辯駁,早在犯罪當時已經震驚全世界,被全世界的報紙紛紛報道、轉載。當時,《東京日日新聞》分别于1937年11月31日、12月4日、12月6日、12月13日進行報道。為渲染二人的“事迹”,《東京日日新聞》12月31日的報道中還配發了二人手持軍刀的合影。

1938年1月1日,上海租界英文《密勒氏評論報》轉載《日本日日新聞》刊載的向井明敏二人殺人競賽的消息。其他國家的報紙也紛紛報道此事。

在《懲治德國暴行宣言》及中國政府懲治日軍暴行宣言發表後,國民政府外交部很快就設立專職的調查機構,啟動了對日本戰争罪行的調查工作,以便将來對戰犯提起訴訟。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1944年2月23日,外交部并拟定了一份“戰事犯名單”,包括32名罪犯,“百人斬”的兇犯也名列其中。

1945年8月,日軍戰敗投降。國民政府随即展開審判戰犯的工作,南京大屠殺案作為專案進行審理。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提出了南京大屠殺案日軍戰犯名單,将向井明敏列為戰犯,但野田毅尚未列入。

直至兩年後的1947年,時任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辦事處官員的高文彬,在戰時發行的《東京日日新聞》上找到了向井明敏、野田毅二人手持軍刀的照片,并配有文字報道,證據确鑿。但是,當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南京大屠殺的程式已經結束,這份證據不能再呈送。另外,向井明敏和野田毅的軍階很低,遠不夠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受審的資格。

高文彬沒有氣餒。他立刻将報紙影印三份,一份留在監察處辦公室,另兩份轉寄回國給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受到高文彬的郵件之後,馬上上報國民政府國防部,要求引渡兩人到中國接受審判。國民政府戰争罪犯處理委員會決定立即逮捕并引渡二人,并電告中國駐日代表團,命其向盟軍總部提出抓捕二人的申請。

于是,尋找兩人的行蹤就成了中國駐日唯一軍事力量—13人先遣隊的新工作。可是,這兩個人在哪裡呢?

1941年,太平洋戰争爆發。向井明敏和野田毅兩人所在的中島今朝吾的16師團作為駐紮菲律賓的日本第14軍主力參加了萊特島戰役。戰後,兩人作為俘虜赫然出現在美國人的名單中,在戰後被遣返日本。也就是說,兩人最後的落腳點就在日本。

南京大屠殺“百人斬”兇手是怎麼被送上法庭的?

不過,遣返後,兩人似乎嗅到了危險的氣息,并沒有回到鹿兒島家鄉,以緻尋找他們的憲兵們撲了個空。國際憲兵隻能在偌大的日本展開大海撈針似的搜尋。皇天不負有心人,1947年8月,在日本埼玉縣的一個小集市上,13人先遣隊終于找到了野田毅,并通過他找到了另一個殺人魔向井敏明。

三個月後,兩個殺人魔被遣送回中國,并與一個月後與另兩名日籍戰犯田中軍吉、高橋坦一起接受中國軍事法庭的審判。當天,石美瑜即因兩人“在作戰期間共同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判處死刑。

1948年1月28日,幾聲槍響結束了兩個殺人魔的聲明,終于給了那些喪生在他們刀下的不屈亡魂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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