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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滋事连砸六车,二道分局夜巡民警当场抓获

作者:二三里资讯

近日,二道分局依托“快反135”机制和夜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快速反应,及时出警,成功抓获一名酒后寻衅滋事人员,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男子酒后滋事连砸六车,二道分局夜巡民警当场抓获

2021年11月2日1时15分,分局Y401巡区接到指挥中心派警:“河东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有一名男子在砸车!”

夜巡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按照报警人陈述嫌疑人逃窜的方向进行围堵。当民警排查到远达大街中东瑞家停车场时,发现一名黑衣男子神情紧张,形迹可疑。在民警准备停车对其盘查时,黑衣男子撒腿就跑,经过民警奋力追赶,最终将其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朱某当晚与女友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气愤之下,借着酒劲,暴力对停放于路边的6辆汽车进行了打砸。

目前朱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男子酒后滋事连砸六车,二道分局夜巡民警当场抓获

“万警进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二道分局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警方提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喝酒要把握一个度,过量饮酒不足取。饮酒应适量,酒后莫冲动,饮酒过量,做出触犯法律行为,后悔莫及。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来源:远达大街派出所

(编辑 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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