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子激動地說,“您當時為什麼不肯替我們辯護呢?就算這時找出真兇,哥哥也不會活過來啊。 為了救哥哥,我拿出僅有的一點錢,一心指望先生您救他。結果呢?先生第二天去打高爾夫了! 您還說‘律師費你肯定付不起’。然後就拒絕了我。
這是日本推理作家松本清張的代表作《霧之旗》裡桐子的話。
小說主要講述的是,與柳田桐子相依為命的哥哥被指控為一起兇殺案的嫌疑人,被逮捕後,因為證據确鑿,惶恐的哥哥雖被冤枉卻百口莫辯,面臨着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境地。
堅信哥哥無罪的柳田桐子帶上僅存的一點錢,從九州輾轉到東京去找大名鼎鼎的律師大冢欽三,希望他能為哥哥辯護。然而,大冢律師卻急于和情人去打高爾夫球而草草結束了和桐子的會面,更因為桐子付不起高昂的律師費而冷漠地拒絕了桐子的請求。

書籍《霧之旗》封面
桐子把還哥哥清白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大冢律師身上,卻因為沒錢而沒有請動律師,内心痛苦掙紮。
最終,哥哥在一審中被判處了死刑,等待二審期間,不明原因死在了監獄裡。故事并沒有結束,痛失哥哥的桐子展開了對大冢律師的報複,讓他嘗到了至愛的情人被冤枉卻無法搭救的折磨。但是,桐子也付出了放棄和阿部啟一純真愛情的代價。
電影《霧之旗》裡的柳田桐子與阿部啟一
這部小說裡,沒有赢家。曾經風光不可一世的律師界翹楚大冢欽三,因為引誘證人作僞證,自己前程盡毀,而被當作兇殺案嫌疑人的情人也被關在看守所。桐子為了讓大冢律師體會到無力拯救夫妻的痛苦,不惜用自己純潔的身體誘惑大冢犯錯,從此不能再正常地與熱情正直的阿部談戀愛。
看完之後,不禁在想,法律的作用究竟是給富人保駕護航還是給窮人伸張正義?先進的法律如果難敵人性的冷漠,那麼,有可能無罪卻又請不起律師的嫌疑人,該何去何從?
作者松本清張是日本一代文學宗師,被譽為“日本推理小說史上無法逾越的高峰”。他是繼柯南•道爾、阿加莎•克裡斯蒂之後的第三位世界級偵探小說大師。
這部小說被稱作是社會學派的先驅代表作,松本清張同時關注犯罪與人性,書中由一起欠債引起的兇殺案開始,到另一起手法相似的兇殺案結束。案件的真相讀者早已清楚,不需要費心推理,隻是,引人深思又寒心的是日本人當時相似的軟弱、自私和冷漠。
電影《霧之旗》柳田桐子報複大冢律師
《霧之旗》這部小說發表于1961年,1977年三浦友和、山口百惠主演了改編的電影。那麼,小說是在怎樣的時代背景下創作出來的呢?
50、60年代的日本正值戰後蕭條時期到經濟“甜蜜增長期”再到泡沫經濟呈現崩潰的階段。日本經濟學家有澤廣已在其著作《日本産業百年史》中,用這樣一段話來形容日本戰後的經濟狀況:
一面是已經毫無價值大量的戰争用生産裝置殘骸,歪歪斜斜;另一面是衣不遮體食不果腹的群眾,東逃西竄......簡直是人造沙漠。
随後,日本将“強國論”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核心思想,啟用傾斜的生産方式推動經濟複蘇。然而,經濟的“甜蜜增長期”卻讓日本陷入了另一種尴尬的境地。
一邊是國民經濟高速增長,政府财政收入源源不斷;另一邊則是産能過剩、居民收入水準普遍較低、收入差距懸殊、失業率居高不下的并存。
收入水準普遍較低,就像小說的主人公柳田桐子高中畢業,隻能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員。面對已經是東京知名律師的大冢欽三,雖然她努力想勸他為哥哥的案子動容,希望他為了正義而接下這個人命關天的案子。但是,無法支付高昂的律師費和差旅費,這就是現實的無奈,也被大冢和他的助理無情地關上了一道救命的門。
電影《霧之旗》中的大冢欽三和柳田桐子
柳田桐子的絕望和發抖,透過紙張,也能深切地感受到,那是對社會制度的失望和不滿,更是對高估了律師的信仰而進行的嘲諷。
一個人平白無故被當成罪犯,說不定還會被判死刑,就因為沒有錢先生就不肯伸手搭救,是嗎? 哥哥的命可能保不住了,要是我有80萬或許能保住,但我們沒有,這是我們的不幸。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窮人本就不該對打官司抱什麼奢望,對我的非分之想,我感到很抱歉。
雖然,後來大冢欽三出于僅存的良心的考量,在桐子的哥哥死後,調取過案件的卷宗,也發現了案件的真兇另有其人,應該是個左撇子作案殺人。但是,人性的考驗再一次降臨,他不敢對抗現有的司法制度,不敢為死者翻案,更不願多管閑事給自己招緻禍端。
可是,律師的職責是什麼?是為正義發聲、奮鬥,還是“收人錢财、替人消災”?是正義的衛道士,還是邪惡的幫兇?
電影《霧之旗》中,桐子後來去當了陪酒女郎
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隻是弄髒了一支水流,而錯誤的司法判決則是污染了整個水源。”
這就要求律師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必須堅持正義,而這種正義,首先是程式的正義,個案的正義。誠如大律師田文昌所言,“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律師是法律賦予的一種職責,通過特有的為當事人辯護和代理的一種方式,達到維護法律正義的目的。”
可見,律師的職責就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站在法律的角度,使其受到法律平等的對待。而并非處在一個名利場,為“名利雙收”代言,全社會更不能用财富的尺子去衡量一個以打官司安身立命的人。品格和素養,比專業更有感染力,重義輕利,無欲則剛。
正義的彰顯,何嘗不是作者心中的旗幟?
《霧之旗》中,桐子和哥哥因為付不起律師費,請不起大律師,不知道哪裡派來的公派律師水準又不高,沒有發現案件的漏洞,最終沒能為桐子的哥哥平複冤屈。
可見,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顯得多麼重要。這是性命攸關的事情,不能錯放一個壞人,但是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電影《霧之旗》如果哥哥無罪釋放,桐子和阿部在一起,應該會笑得如此燦爛美好吧
觸犯刑法的案件,輕則接受罰金刑,重則要被判處徒刑甚至死刑。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偵查階段開始,有辯護及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律師法》中也規定,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由此可見,掏不起律師費用的、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我國是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具體來說,有“個人向當地的司法行政機關下設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和“辦案機關通知辯護(代理)”兩種方式,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受理、審查、指派和監督。
2017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對“未成年人小佳故意殺嬰提供法律援助案”轟動一時。小佳(化名)當時16歲,讀高中期間,認識了一名男孩并與之交往。不久後,小佳發現自己懷孕,本想堕胎,但直到小佳懷孕九個多月也未成行。懷孕期間,小佳照常在學校讀書、回家。由于穿着寬松肥大的衣服,學校和家人一直都未發現異樣。
懷孕九個多月時,一天小佳正在上課,突然感到腹部疼痛難忍,懵懂無知中在學校廁所内生下了孩子。小佳對眼前的一切感到驚恐和害怕,她不想讓别人知道她的秘密,于是捂住孩子的口鼻不讓其哭出聲。随後,小佳被學校老師發現。在120醫生趕到後,小佳主動對醫生說出了自己捂死孩子的經過。
案發後,小佳被取保候審。2016年7月,北京市緻誠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接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為未成年人小佳涉嫌故意殺人案一審階段提供法律援助。
針對這起較為特殊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律師将工作重點放在提出合理化的量刑建議上,指出受援人犯罪時尚未成年,有自首行為等法定情節,建議法庭充分考慮這類犯罪的特殊性,建議法庭判處緩刑,最終被法庭采納。
不僅如此,法律援助從“大牆外”也擴充到了“大牆内”,“值班律師制度”豐富和補充了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機構在法院、看守所派駐值班律師,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并明确公檢法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獲得這種幫助。
“這項制度一旦落實到位,凡進入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在第一時間獲得值班律師的法律服務,這将是我國人權司法保障事業的巨大進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說。
值班律師作為“急診科醫生”,援助律師相當于“日常科醫生”,都需要有較高的業務能力。社會律師和法律援助機構律師都應當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安排提供值班律師服務,多數的法學專家們也認為,這是律師應當承擔的社會義務。
著名律師田文昌也曾表示,“從我個人的角度,我希望律師界對于法律援助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貢獻。”
為當事人的自由和正義奮力拼搏,為值得尊重的生命而辯護,這條路雖然布滿荊棘和坎坷,但也充滿光榮和夢想。迷霧散盡,自由和正義的旗幟迎風飄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