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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員的修煉——從優秀到卓越》一一1.10 十年磨一劍

本節書摘來自異步社群出版社《程式員的修煉——從優秀到卓越》一書中的第1章,第1.10節,作者:【美】jeff atwood,更多章節内容可以通路雲栖社群“異步社群”公衆号檢視。

程式員的修煉——從優秀到卓越

gmail的原開發主管paul buchheit曾經說過,gmail的成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gmail的開發始于2001年8月,在此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幾乎所有人都不喜歡它。有一些人因為它的搜尋功能而使用它,但他們也帶來了無窮無盡的抱怨。甚至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我們應該終止這個項目,或者按照一個企業級的産品重做這個項目——它應該有一個本地的用戶端程式,而不是這個異想天開用javascript做出來的東西。即使等到兩年半之後的2004年4月1日,在這個産品釋出之時,公司裡的很多内部員工依舊對這個産品不看好。他們覺得這個産品太古怪了,沒有人會願意為之更換郵件服務。還有人告訴我,gmail的使用者數絕不會超過100萬。

但是自我們釋出産品之後,除了那些因為各種原因而讨厭它的人,總體反響出乎意料得好。然而,gmail還是被打上了“小衆産品”、“矽谷以外無人會用”的标簽。

現如今,gmail已經持續發展了7年半。我看到一篇文章介紹說,去年gmail的增長率是40%,而相比之下,yahoo隻有2%,hotmail還降低了7%。

如今,paul已經離開了谷歌,并且創辦了名為friendfeed1的公司。很多業内人士并不看好friendfeed。stowe boyd甚至認為friendfeed就是個失敗。不過,paul對于這些負面看法顯得很淡定。

通常來說,創造一個偉大的新産品是需要時間的。friendfeed就像6年前的gmail一樣,需要持續的改進和提高。friendfeed承諾了很多的功能,但是目前還處于開發狀态。

我認為,但凡卓越的成功都需要多年的努力。能夠例外的并不多見(除了youtube,但它其實還沒有創造出巨大的财富)。facebook成長得很快,但它至今也已經過了差不多5年的發展曆程。larry和sergey是在1996年創辦谷歌的,而我在1999年加入這家公司的時候,幾乎沒人聽說過它。

一夜成名的傳說容易讓人誤入歧途,并且遺毒不淺。如果你打算做一個全新的東西,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但是,這不能成為你行動遲緩的借口。恰恰相反,你應該雷厲風行,否則你永遠也無法達到目标,因為前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也是為什麼要強調節儉的原因,你應該不希望自己在登頂之前就在半路上餓死吧?

stowe boyd用了一張twitter和friendfeed對比圖,闡述了他對于friendfeed的觀點。在這裡,請允許我把stack overflow的資料也加到這張圖上。

《程式員的修煉——從優秀到卓越》一一1.10 十年磨一劍

我覺得paul的觀點是振奮人心的,因為我對自己的創業公司stack overflow也持同樣的态度。我并不指望一夜成名,甚至想都沒想過。我的計劃是,要花上幾年的功夫去磨練,堅持不懈,以求穩步提升。

這個商業計劃和我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計劃基本一緻:成功需要付出多年的努力。這裡的“多年”并不是我随口一說,也不像有些人鼓吹的那樣“要更巧妙地工作,而不是更努力地工作”。我指的是真真正正的時間——這裡的一年就是12個月,就是365天。你必須踏踏實實地在這件事上花費幾年的時間去磨練,每天一醒來就開始工作,日複一日地堅持,不斷地擷取回報,每一天都比過去做得更好。即使你偶爾會不開心,甚至失去了樂趣,但這些都是為了擷取成功所必需的。

這是一個聽上去很普通或者說一點都不有趣的建議。peter norvig在他的經典文章“teach yourself programming in ten years”(花10年時間自學程式設計)中也曾談到過這個話題,而且講得比我好多了。

研究人員指出:在許多領域(諸如棋類、音樂創作、電報、繪畫、鋼琴、遊泳、網球以及神經心理學和拓撲學的研究),想要達到專業水準都需要大約10年的時間。關鍵是要勤于練習:不是一遍又一遍的簡單重複,而要不斷地挑戰略微超出自身能力之外的任務——努力嘗試,并在做的同時以及之後對自己的表現進行評估,然後糾正錯誤。如此反複。

這看起來并沒有什麼捷徑:即使像莫紮特這樣的奇才,他4歲的時候就已在音樂方面嶄露頭角,但也花費了超過13年的時間才開始創作出世界級的音樂。披頭士樂隊貌似在一夜之間獲得了很多“第一”,并且在1964年的“埃德·沙利文秀” 2上一舉成名,但他們其實從1957年開始就在利物浦和漢堡的小酒吧裡演奏了。在他們早期成名之後,他們最最成功的唱片《sgt. peppers》也是在1967年才釋出的。

老實說,我希望在2~3年之後依然做着和現在一樣的事情:為stack overflow編寫代碼,努力地做着一個細微的改進或者一個有用的新功能。我們當然想要成功。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說,因為過程本身充滿了愉悅,最後成不成功其實就無關緊要了。盡管我們還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但是能夠每天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甚至身邊還圍繞着一群志趣相投的人,這本身已經是很好的獎賞了。

寫部落格也一樣。對于那些有抱負的部落客們,我常常給他們這樣一條重要建議:如果你新開了一個部落格,在6個月之内别指望有人會去讀它;如果你有那樣的期望,我敢保證你會非常失望的。但是,如果你能夠堅持一整年,并且每周能夠釋出1~2篇高品質的博文,到那時候,也隻有到那時候,你才可以寄希望于收獲很小量的讀者群。我是在2004年創辦codinghorror.com這個部落格的。我花了整整3年的時間,每周都寫3~5篇博文,才使其成為了軟體開發社群中較為流行的一個部落格。

我渴望能一直在這個部落格上以這樣或者那樣的形式寫文章。這已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至于那點戲劇性的成就,我不抱有任何幻想。本質上來說,我也就是下圖中“那個在網際網路上寫了那篇部落格的人”。

《程式員的修煉——從優秀到卓越》一一1.10 十年磨一劍

我覺得這也沒關系啊!我從來沒說過自己是一個聰明人。

無論你這周獲得了多少讀者,或者頁面通路量,乃至于某方面排名很高的名額,請記住,你正在做的事情是真正值得去做的。

如果你一直這樣堅持下去,誰知道會發生什麼呢?或許會在某天醒來的時候突然發現,你已經一夜成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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