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蘭比爾,綽号“惡魔”、“持斧惡漢”,1979年參加nba選秀的時候被克利夫蘭騎士隊于第三輪第65順位選中。當年選秀大賽輪次挺多的,共計十輪,後來改善變成了兩輪選秀。

蘭比爾被選中之後先在意大利打了一年球,第二年進入nba,過了兩年又被交易到了底特律活塞隊,開始了他堪稱傳奇的職業生涯。
身為白人出生于富貴人家的蘭比爾為什麼選擇打籃球?因為蘭比爾宣稱“在籃球場上可以光明正大的揍黑人。”畢竟那個年代美國的種族沖突特别尖銳,雖說美國政府和nba官方宣稱人人平等、禁止種族歧視,但是幾百年來美國傳統向來如此,不是靠一部法律政策出台或者高壓罰款就能根除傳統的劣根性。“魔術師”約翰遜也曾感歎到“當蘭比爾站在你面前的時候,沒有人願意冒着職業生涯報廢的風險攻擊籃下。”可見蘭比爾的威懾力和可怕之處。
跟活塞隊交手的時候有什麼風險?甚至在一次和公牛的季後賽中,面對喬丹得分猶如砍瓜切菜一般連連得手,主教練查克-戴利放下狠話:“誰上去防喬丹?我讓他見見血!”這就是當年的壞孩子軍團,這就是鐵血活塞,而蘭比爾隻是鐵血活塞隊的一員。就是在當年的高壓防守下,每支球隊的平均得分很少有過百的,球員之間互相肉搏扭在一塊纏打在一起挂彩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比如曾在活塞打過籃球的“大蟲”羅德曼把這種風氣和習慣帶到了芝加哥公牛。在和爵士隊打總決賽的時候,他和鹽湖城的當家球星卡爾-馬龍已經超出了打球的範疇,甚至互相扭打在了一起給球場擦了個人肉地闆,此等場景猶如潑婦悍婦老娘們兒一般在街頭鬧市中撒潑打滾一樣精彩。
現在的nba情形好多了,判罰規則也完善了很多,甚至造就了“影帝”球員通過比賽規則給自己造犯規的現象,這也使得比賽的觀賞性有一定的下降。
當然了,為了保險起見這種犧牲也是必然的。如果放任這種以揍人為目标的籃球比賽不加以遏制,再一次鬧出了“奧本山宮”這種事件,影響的是nba的官方形象。畢竟現在的nba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籃球聯賽,他們也要走向全球化。畢竟大家都要養家糊口,萬一再出現一個阿泰斯特這樣的愣種把拳頭伸向自己的衣食父母對整個聯盟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最後蘭比爾于1993年被活塞隊裁掉,1995年宣布退役。據說退役的時候很多球員徹底狂歡宣布解放了,差不多都快放鞭炮慶祝了,畢竟大家終于不會冒着被廢掉的風險跟蘭比爾打球了。做人被人痛恨到如此地步也算揚名立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