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飼養過烏龜等小動物,但你是否知道這些小動物也有保護級别,随意買賣就會觸碰法律的紅線。最近,無錫一名男子就因為非法販賣野生保護動物被處刑罰。

盡管知道買賣野生動物觸犯法律,但胡某還是抱着僥幸心理。2017年6月到2018年8月間,胡某在明知收購、出售的陸龜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下,仍舊通過微信等網絡聯系、然後快遞運輸的方式收購、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出售,先後收購豹紋陸龜25隻,赫爾曼陸龜11隻。
經鑒定胡某收購的豹紋陸龜、赫爾曼陸龜都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公訴機關以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胡某等人的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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