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廢帝元欽(525年―554年),西魏文帝元寶炬長子,母為皇後乙弗氏(乙弗皇後) ,南北朝時期西魏第二位皇帝,551年―554年在位。
公元525年生于範陽(今北京),551年即位,沿用文帝年号,552年去年号,稱元年。元寶炬在位17年,551年病死,元欽嗣位。元欽時期,宇文泰獨攬朝政,與東魏多次激戰。西魏軍政多所革新。554年被宇文泰所廢,不久被毒死。
元欽的為政舉措有哪些
政治
西魏整頓經濟,訂立财政計劃,鼓勵農業生産,關中地區的經濟很快得到恢複和發展,财政收入、經濟實力、軍事力量大大加強。537年秋,高歡親率20萬大軍分三路進攻西魏,宇文泰以一萬精兵迎戰,在沙苑經過血戰打敗高歡。東魏軍隊元氣大傷,一蹶不振。而西魏在沙苑戰後蒸蒸日上。宇文泰乘勝東進,占領了山西、河南的大片地區。此後西魏又趁南梁内亂攻取了巴蜀和江陵,使西魏疆域擴大到四川和湖北一帶。宇文泰為西魏滅亡東魏,直至最後為隋朝統一開啟了大門。

西魏元欽時期,繼續沿東漢末年的州郡縣制。當時因北方戰亂,大批北人舉族南徙長江中下遊定居避亂,其聚居區仍沿用北方原西魏官員籍的州郡縣舊名,于是各地出現大量僑州、僑郡、僑縣,造成地方政治制度混亂。
西魏元欽時期,對軍隊進行統一指揮和訓練,有利于中央政權的加強。繼續推行均田制。根據敦煌文書《西魏大統十三年計帳》可知,均田制下的授受雖已實行,但授田不足額卻是普遍的現象。當時最普遍的一種力役為“六丁兵”,即每個丁男在六個月内為政府服役一個月,一年内要服役兩個月。權臣宇文泰對這些統治經驗非常重視,頒行為“六條诏書”,作為施政綱領。并專門組織中下級官吏學習,規定不通曉這六條及計帳的人,不能當官。十六年,又正式建立由八柱國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府兵共有兵力約五萬,除宇文泰和宗室元欣外,分别由六個柱國大将軍統領。
西魏政權建立後,頒布二十四條新制,後又增加至三十六條,稱為“中興永式”。其主要内容是:嚴禁A錢﹑裁減官員﹑置立正長(正即闾正﹑族正,長指保長。保﹑闾﹑族為地方基層組織名稱)﹑實行屯田﹑制定計帳(預計次年賦役的概數)和戶籍等制度。關中大族出身的蘇綽把漢族封建統治的經驗總結為六條:清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
軍事
546年九月,高歡親率大軍十餘萬人,圍攻西魏據守的玉壁(今山西稷山縣西南),想拔除西魏安在汾水下遊的這個釘子。西魏并州刺史韋孝寬鎮守玉壁,頑強抵抗,高歡先後采用斷水道、火攻、挖道地等戰術,圍城五十餘日,士卒死亡七萬多人,未能攻下玉壁,最後高歡染疾,隻得解圍而去。玉壁之戰,高歡傾力而出,攻一孤城五十餘天不下,智力皆困,以至憤恚成疾,第二年正月,發病而死。自此,西魏扭轉了過去的劣勢,和東魏勢均力敵了。
高歡死後,子澄即位,高澄與手握重兵的侯景不和,畏景權重,欲奪其兵權,侯景以河南十三州之地降于西魏。宇文泰接受了侯景的投降,同時又對機詐權變的侯景十分謹慎,分派大軍絡繹接收侯景所占土地,并示意景交出軍隊,入朝長安。其時,高澄在侯景叛變後,也派大軍進逼,于是,侯景轉而投歸蕭梁,釀成了一場侯景之亂。在平定侯景之亂的過程中,蕭氏兄弟争奪帝位,互相殘殺,宇文泰乘機略取土地,奪得漢東、益州、襄陽(今湖北襄樊)等地,控制了長江上遊和漢水。
大統十七年(552),侯景敗亡,梁武帝第七子蕭繹在江陵(今湖北江陵縣)稱帝,是為梁元帝。蕭繹在侯景未平前,曾稱臣于西魏,與西魏訂立盟約;西魏以竟陵(今湖北潛江西南),梁以安陸(今湖北安陸)為界,請同附庸,并送質子。既稱帝後便不再稱臣,宇文泰派使臣宇文仁恕到江陵聘問,梁元帝向宇文仁恕表示,梁已統一,西魏應将所占梁、益、襄陽等地歸還梁朝。
宇文仁恕還告宇文泰後,泰認為既已取得梁、益,就應進一步規取江漢,恰巧此時蕭繹侄蕭詧入朝西魏,請求出兵擊繹。于是西魏恭帝元年(554)九月,宇文泰命于謹、宇文護等率步騎五萬,進攻江陵。十一月,城破,梁元帝被處死,魏軍挑選江陵百姓男女十餘萬口,驅歸關中,隻把一座空城留給蕭詧,同時又将原來梁朝控制的雍州諸郡收歸西魏作郡縣,這樣,西魏的疆域擴充到了今四川、湖北一帶。
經濟
西魏廢帝在位時期,手工業得到一定的發展,“冬官”之下,設有工部、匠師、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等大小50多個部門,較之北魏,分工更為詳盡。一些官手工場,規模巨大,如夏陽諸山的鐵冶,營造軍器,擁有工匠8000人;一些工藝品,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西魏文帝時造的“仙人”、“水芝”二欹器,精巧絕倫,令人歎為觀止。此外,北周的鹽業十分興盛,有海鹽、池鹽、井鹽,還有制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賓客之用的“形鹽”和作藥用的“饴鹽”。政府壟斷鹽業,凡百姓取用,都要征稅。
西魏帝元欽時期,由于戰争較頻繁,對整個社會生産影響較大,修宮室、築長城等土木工程,給人民帶來的徭役還是相當深重;官吏聚斂、A錢之事也時有發生;周武帝滅齊後,有窮兵黩武的苗頭出現。然而,無論如何,從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緊緊抓住了長期以來影響中國北方地區經濟發展的關鍵,即豪強、僧侶地方隐占土地、戶口,與國家争奪勞動力;編戶的逃亡失散和奴婢雜戶的存在這三大問題。
西魏帝元欽時期的均田制,參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創新。其主要内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畝,未婚丁男授田100畝;租調量為有室者每年納租5斛,絹10匹,綿8兩,未婚者納半數;凡民18—64歲皆納賦,每年具體所征又視年成而定:畝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鬥,一說合10鬥)為上年,全賦;畝收3釜為中年,半賦;畝收2釜為下年,征1/10;官吏俸祿的發放比例,與征賦額相同。百姓服役年齡為18—59歲,豐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征發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過。此外,對各種情況下的免賦、免役,也作了具體規定。
由于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實施,均田制的頒行,西魏北周的經濟發展得比較快。農業方面,除了關中地區較快地得到了恢複以外,随着益州、荊州及關東地區的産糧區相繼并入北周版圖,寺院經濟的鏟除,農業勞動人口、耕地面積猛增,農業基礎更為雄厚。屯田規模也擴大了。大統(公元535—551年)初,西魏為滿足戰争需要,“欲大置屯田”,任命薛善為司農少卿,管理同州夏陽縣(今陝西韓城南)二十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