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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利:費希特的原則與知識科學的方法和目的

梯利:費希特的原則與知識科學的方法和目的

被費希特視為批判哲學之主旨的基本洞見是自由的概念。他認為意志或自我不是事物之一,不是純粹的因果鍊上的一環,而是自由的、自我決定的活動。隻有這樣的活動是真正實在的,其他一切都是死寂、被動的經驗:它是生命和心靈、知識和行為,事實上,是我們整個的經驗世界的原則,是所有文明和程序中的推動力量。它是我們的知識依賴的基礎,是理論知性的統一原則,對此,康德曾經暗示過而萊因霍爾德曾經尋求過,它是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共同根基。是以,對知識的研究,被證明是哲學探索的最重要的主題,也是費希特艱苦卓絕的生涯中始終面對的事務。知識論是所有知識的關鍵:他在知識論中提供了對于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的條件、原則和前提的全面詳盡的論述。

在費希特看來,康德從經驗中抽象出了範疇,但并沒有證明它們是理智的必然規律:他沒有證明他的原理。費希特告訴我們,這隻能從一個共同的基礎中推導出來,隻能通過嚴格的科學程式的方式得出。每一種科學要成為科學的話,就必須擁有一個由第一原理統一起來的連貫的命題系統;它應該是一個互相關聯的命題體系,是每個命題都占據着一個明确位置并且與整體有着明确關系的有機整體。是以,空間概念是幾何學的中心觀念,而因果概念則是自然科學的中心觀念。不同的科學需要一種包容一切的科學,一門關于科學的科學,一種知識論,它将建立或證明每門科學賴以建立其上的基本原理。這一普遍的科學或哲學—所有其他科學之确定性的來源—自身必須從一個自明的或必然的命題出發,從一個絕對的第一原理出發,這種第一原理将給自己的判斷以科學的特性,并且同時使得其他所有研究領域中的判斷有效。

然而這種中心科學不是立法者,而是知識的史料編纂者:它意識到心靈的必然活動的體系,監視或觀察處于創造過程中的心靈。但它并不是對發生的事物的單純登記而已,盡管費希特有時候對它有這樣的聲明;它努力了解這些活動的必然性,試圖揭示不同形式的認知的基礎或邏輯前提。“如果唯心主義所要打造的長鍊條中哪怕隻有一環不能與鄰近的一環銜接上的話,我們的科學就無權聲明證明了任何東西。”這個假定是:心靈自身是一個理性體系,它作為有機的理性而活動,理智的各種不同功能不是斷裂的無意義的行為,而是全部都為一個共同的目的貢獻了力量;若不是這些理性的功能,理性的目的—也就是,自我意識的演進—就無法實作。是以,哲學家在進行演繹活動之前應該了解所有意識的目的或意義。就像在一個鐘表中一樣,如果我們知道整體的用途、它的結構、形狀等,我們就能夠說出它的部分必須如何,是以,在意識體系的情形中,我們也能了解其中的部分,如果我們了解有目的的整體的話—一個清晰、完滿且發達的自我意識。知識論的方法在于證明理智的不同活動有助于自我意識的演進,若是沒有這些具體的理智活動,心靈就無法變得自由并具有自我意識。在他早期的更為技術化的作品中,費希特從基本原理出發發展出一套知識體系;在較為通俗的作品中,他從對于知識的觀察出發前進到原理;但他的目标始終是相同的—對知識之有機統一體的闡明。他有時候稱自己的方法為發生學方法;然而,它并沒有以描述知識原理的心理起源為目的,而是要證明它們是如何從必要的前提中出現的,或者理性自身如何演化出了它們。

為了研究理性思維的起源,哲學家必須通過一個意志行為使思想開始活動:是以,哲學不是從事實開始的,而是從活動開始的。知識不是關于世界的觀念或是單純被動的反映,而是一個自我決定的活的過程—不是财産,而是業績。隻有通過一種自由行為,真正的知識才會成為可能。隻有當我們能夠在心中進行自由創造的時候,我們才能夠進行了解;我們無法創造的,我們也無法了解。意識無法被自身之外的任何事物解釋;它無法被外在于自身的事物生産出來,是一種自發的行為,或者在創造活動中意識到自身的一種創造。換言之,知識必然要預設純粹的、自我決定的活動作為其基礎,或者說,知識就是這樣一種活動。知識、理智、思想,是自由的。沒有這種活動,就沒有感覺世界、經驗或思維;是以,這種思想活動,就是我們一直以來要尋找的基礎原理。純粹自我、自我性原理或自我活動的理性是知識論的出發點,是一切知識的自明的前提;它也是我們的科學的終點或目的,因為,當知識論到達了完整的自我意識時,意識就把握住了全部知識的意義。

我們已經看到,需要有一個意志行為使心靈或自我進入運動,但一旦開始運作,它就按照某種必然的方式進行。在這種意義上,必然性是自由的産物。我沒有被迫思想,但我一旦思想,我就必須依照法則思想—依照時空形式,依照充足理由原則等。但若沒有活動的自我,一切意識都不可能。以a=a這一判斷為例;盡管很簡單,但若沒有一個具有綜合能力的心靈,它就是不可能的。如果自我沒有跳入存在和行動之中,或者用費希特的話說,如果自我沒有設定自我,就沒有主體、沒有客體,也沒有經驗世界。既然沒有自我作為條件就沒有經驗世界和現象世界,是以,也不可能将自我構想為客體鍊條中的一環;那将是本末倒置。自我是自然事件的整個序列的基礎或條件,是以,不能被包括在這樣的事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