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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 7名被告昨日公開受審

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

7名被告昨日公開受審

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 7名被告昨日公開受審

庭審現場

每日甘肅網4月29日訊據蘭州晚報報道 4月28日,酒泉肅州區人民法院大法庭公開審理被告人霍某某、馬某某、曹某某、李某某、巨某某、方某某、陳某某、邊某某7人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

案件1 2016年12月,被告人霍某某在酒泉肅州區仿古一條街自己經營的“美鬼”奇石館内,以2000元的約定價格從被告人李某某處收購金雕屍體1隻。後經協商被告人霍某某以自己所有的“奇石”抵頂被告人李某某金雕屍體的出售款。被告人李某某将抵頂的“奇石”拉回後委托他人銷售。該金雕屍體後由被告人霍某某制作成标本出售。

案件2 2019年5月,被告人馬某某以1.2萬元的價格向被告人霍某某出售雪豹皮1張。被告人霍某某以制作好的金雕标本1隻抵頂雪豹皮價格。2019年5月16日,被告人馬某某以郵寄方式将雪豹皮從隴南市禮縣郵寄至酒泉市肅州區,并電話通知被告人霍某某收件。同時被告人馬某某以3.3萬元的價格,将被告人霍某某制作的金雕标本賣給被告人巨某某,并通過物流公司發到陝西省西安市,由被告人巨某某接收。經鑒定,該雪豹皮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雪豹制品,價值40萬元;該金雕亦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價值8萬元。

案件3 2012年8月,被告人曹某某從金昌市驅車至天水市收購紅腹錦雞屍體若幹隻運輸至自己家中存放。後邀請被告人霍某某去金昌市制作鷹标本和紅腹錦雞标本,并約定加工制作費以剩餘的紅腹錦雞屍體抵頂。霍某某到金昌市制作鷹标本2隻和紅腹錦雞标本4隻後,曹某某将剩餘的紅腹錦雞屍體從天水市運輸至酒泉市,交給霍某某抵頂加工費。霍某某收貨後自己加工制作3隻,剩餘19隻存放于自家冰櫃内,至案發後被查獲。此筆認定被告人曹某某收購運輸出售紅腹錦雞26隻,被告人霍某某收購紅腹錦雞22隻。經鑒定,該紅腹錦雞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每隻價值5千元。

案件4 2015年10月,被告人邊某某駕駛汽車從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傳回酒泉途中,在公路上撿到雕鸮屍體1隻。後邊某某聯系被告人陳某某,陳某某以600元的價格予以收購。後被告人陳某某将該雕鸮屍體交給被告人方某某制作标本。被告人方某某、霍某某夫妻将該雕鸮屍體制作成标本後交給陳某某,并向其收取加工制作費600元。經鑒定,該雕鸮标本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雕鸮制品,價值1.5萬元。

案件5 2015年3月2日被告人霍某某、方某某駕車途經肅州區銀達鎮村民胡某某家門口時,以200元的價格收購胡某某撿到的蒼鷹1隻。案發後該蒼鷹從被告人霍某某冰櫃查獲。經鑒定,該蒼鷹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價值2.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霍某某、馬某某、曹某某、李某某、巨某某、方某某、陳某某、邊某某以牟利為目的,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應當根據其具體行為,分别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将擇期進行宣判。

通訊員 謝瑾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高慧霞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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