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岩峰登山隊在野山舉辦冬季集訓。這次集訓之後,要選拔出參加喜瑪拉雅山登山隊的代表,是以隊員們對這次集訓都非常重視。
不料,集訓剛剛進行3天,就發生了一起人命案。登山隊中最有希望參加喜瑪拉雅山登山隊的隊員宮本被人殺害。第4天下午5時30分,人們在小西峰的小屋裡,發現了他的屍體。
警方聞訊後立即趕到案發現場,拍照驗證後,将宮本的屍體運回警察局進行屍體解剖,同時,在野山集訓營地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
屍檢結果表明,宮本死于案發當天 1點 30 分到2點30 分之間。據山麓飯店的經理說,他在下午2點整時,曾與宮本通過電話。這樣,宮本的被害時間進一步精确。就是在2 點到 2 點 30 分之間。
經調查發現,在這一天下午到過小屋的有3個人:一個是在保險公司工作的羅田,一個是“每周”雜志社的周益夫,還有一個是采購員李敬一。以上3個人同死者在同一個登山協會,同時争取參加喜瑪拉雅山登山隊,争取同一個女人以及在債務上有扯不清的糾紛。也就是說,這3個人都具有殺害宮本的動機。是本案的嫌疑犯。
羅田是中午 12 點離開小屋,當時宮本、李敬一、周益夫都在小屋裡。下午 5點20 分羅田到達山麓飯店,共用5小時 20 分走完了從小屋到麓山飯店的路程。這是較快的記錄但羅田走這段路的最快記錄是 4 小時 40 分。
周益夫是在 1點 30 分離開小屋的,當時小屋還剩下宮本和李敬一。4 點整周益夫到達山麓飯店。這其間,他先步行,在分岔口換上滑雪闆,滑降到飯店。用了 2 小時 30 分,速度也是很快的。
第3 個離開小屋的是李敬一。他幾乎與周益夫并肩而行。他離開小屋的時間也是1點30 分。說他第3個是因為他比周益夫後邁出的門。李敬一在上次登山時,不慎扭傷了腳,他步行到達處于小屋和山麓飯店中間的休息站時,是5 點整。他本想用放在休息站的滑雪闆下山,不料滑雪闆丢失,他隻好繼續步行。到達山麓飯店是晚8點。全程共用了 6 小時 30 分。
這樣看來,在宮本2點被害以前,三個涉嫌者離開了小屋,似乎他們沒有做案時間。
“有做案動機,沒有做案時間。這說明做案者很狡猾,他一定掩蓋了什麼。”負責本案調查的田警長在思考調查中的每一個細節,并且用筆在紙上演算着。
這時,山麓飯店的經理報告,在山麓飯店的垃圾站旁,發現了一付滑雪闆,經證明這付滑雪闆正是李敬一丢失的那付。
朋友們,你能幫助田警長找到兇手,找到兇手的做案時間嗎?
(以上故事内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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