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消息,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張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是3月份以來,繼北京祥龍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侯子波後,北京市第二名主動投案的廳局級上司幹部。
2020年,全國共有1.6萬人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6.6萬人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問題。從層級、領域和年齡來看,主動投案的人員包括從普通幹部到省部級幹部,從企事業機關、村級黨組織從業人員到黨政機關上司幹部,從年輕幹部到退休上司幹部。這些人當中,有的被納入監察範圍,自知問題終難掩蓋,因而主動投案;有的為了得到從寬處罰、改過自新的機會,主動交代問題。主動投案從“現象”變為“常态”的背後,是持續高壓反腐态勢形成的強大震懾,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政策感召指明的正确出路,更是政治生态持續好轉的一種展現。
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疊加效應下,對于已步入歧途的“問題幹部”而言,丢掉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迷途知返、主動投案,才是唯一正道。我們黨對待犯了錯誤的同志,曆來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隻要沒有到不可挽救的地步,都會給予改正的機會,幫其把“病”治好。明白了這些道理,“問題幹部”就不能犯糊塗,不能明知自己觸犯了紀律,卻不主動找組織說清楚、尋求幫助,反而相信“小圈子”,請所謂社會“能人”幫着擺平;或者“不信馬列信鬼神”,請風水先生、江湖術士出謀劃策;甚至轉匿贓款贓物、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丢了黨性、觸了底線、違了黨紀、犯了法律,究竟是對抗審查還是主動投案,形勢與實踐早已給出答案。唯一正确的選擇是主動,最值得信任的是組織。
問題幹部主動投案,無疑會經曆“思想鬥争”。紀委監委對其投案動機以及過程中的表現,如何定性和定量,也是一道考題。現實中,不乏打着“如意算盤”的主動投案者,有的故作姿态、轉移視線,徒有投案之名,卻無交代之實;有的避重就輕、以小博大,企圖交代一部分輕微問題蒙混過關。對此,紀檢監察機關要“擦亮眼睛”“洗淨耳朵”,聽其言是否發自肺腑,查其交代問題是否完全徹底,準确把握主動投案的内涵與要件,綜合考慮投案時機、供述内容、供述穩定性等因素,分析判斷其真實目的。在決定具體處分時,要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既展現組織對主動投案行為的認可,最大限度釋放政治效應,彰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精神,又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紀法為準繩,有什麼問題就處理什麼問題,確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主動投案,是相信組織;如實交代問題,更是相信組織。決不能自做小聰明,将主動投案當成算計,那樣到頭來隻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依規依紀依法認真履行職責,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戰略目标的指引下,不斷提高治理腐敗效能,實作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