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藝觀
2日,中消協釋出2021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商品房消費糾紛成為投訴熱點,涉及房屋品質、房屋價格、售樓宣傳、合同履行等領域。
資料圖:房頂開裂。
房屋品質暗藏玄機,防不勝防
據中消協介紹,在房屋品質方面,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房屋品質差,牆體及天花闆開裂,地基下沉,屋面漏水滲水,管道滲漏不通等;二是精裝修房暗藏玄機,如用材不實,高端宣傳、低标配置,工藝粗糙、品質不過關等;三是隐蔽工程偷工減料,使用次品材料等;四是水電管線布設不規範,使用不合格、劣質材料等;五是房屋有品質問題不及時維修或維修品質差。
中消協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當房屋出現主體結構品質不合格和嚴重品質問題,影響消費者居住時,消費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開發商賠償損失。當房屋出現滲水、空鼓等非嚴重品質問題時,保修期内開發商應承擔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其他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價外加價,變相擡高售房價
在房屋價格方面,報告顯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買房被要求購買裝修包、更新包等費用,變相提高房價;二是随意收取房價外費用,如團購費、排号費、改造費、開戶費等;三是混淆定金、訂金、意向金等。
“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經常以認籌金、誠意金、排号費等各種名義提前收取消費者費用,然後通過合同将其轉化為定金,限制消費者解除合同的權力,使消費者權益遭受損害。”中消協說,消費者要注意檢視相關票據和合同内容,防止交費名目發生變化。
隐瞞誇大,違規誘導購房人
在售樓宣傳方面,報告顯示,消費者投訴主要問題有:一是隐瞞房屋性質,違規誘導消費者交易,比如隐瞞限售房情況、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房的産權年限等;二是通過圖檔文字、現場展示、口頭承諾等形式作虛假宣傳、虛假承諾;三是以協助辦理貸款為名誘導不具備條件的消費者購房;四是隐瞞重要不利因素,未充分履行告知義務;五是誇大宣傳房屋的有利條件,誘導交易,比如學區房、交通條件等。
在中消協看來,消費者有權知悉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包括房屋本身、配套設施及周邊規劃。對于房屋交易,消費者應當結合自身信貸條件合理安排,不符合信貸條件的,切勿輕信開發商或中介協助成功辦理貸款的承諾。
資料圖:住宅群。中新社記者 呂明 攝
花式違約,各種理由拒擔責
在合同履行方面,報告指出,消費者投訴主要問題有:一是傳遞的房屋與樣闆房、樓書宣傳等不一緻。如房屋層高變低、多出橫梁等;二是房屋面積縮水,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三是開發商延遲交房,拒不承擔違約責任;四是交房後,不能及時協助業主辦理過戶;五是綠化帶、健身區等未随房傳遞或改為其他用途;六是利用補充協定、特别約定等方式推行不公平格式條款。
中消協認為,相對于消費者而言,開發商屬于強勢一方。一些開發商利用定金等方式先行固定消費者,再通過補充協定等 “繞開”示範合同強迫消費者接受其單方拟定的不公平格式條款,排除、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免除經營者責任,消費者要麼接受不公平條款,要麼損失定金,陷于兩難境地,對此應予嚴厲制裁。
房屋中介,魚龍混雜要當心
在房屋中介方面,報告顯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一些房屋中介弄虛作假,如釋出虛假房源資訊、隐瞞房屋真實情況等;二是存在亂收費現象,如未經消費者同意收取代辦費、銀行貸款手續費等;三是有些房屋中介違規操作,如洩露買賣雙方個人資訊、代替銀行為買方做資金監管等;四是一些中介公司及從業人員混淆網簽備案、網簽居間、抵押等概念,誤導購房人;五是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或未按照合同内容履約等。
對此,中消協指出,在簽訂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前,房地産經紀機構及經紀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說明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内容,并就各方權利義務進行如實告知。房地産經紀機構及經紀人未履行應盡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原标題:《買房子的糟心事你遇到過嗎?中消協教你如何“避坑”》
來源: 中國新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