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珍妮叫阿甘跑,阿甘才真正意義上學會了跑。
也是因為跑,阿甘徹底擺脫了他的命運原本會給他帶來的關于活着的幾乎全部難題。
母親給了阿甘生命和無盡的熱愛與鼓勵,珍妮的話,對阿甘的一生,起到了點石成金的作用。
但珍妮的人生,沒有魔法。
珍妮的手裡,沒有法器。
珍妮的心,是無腳的鳥。
鳥一直飛一直飛,會死去。
是以,在珍妮總是跑總是跑的人生中,她偶爾會踮着腳,停下來休息片刻。

珍妮為什麼要跑?
為何一再離開,頭也不回?
珍妮最初的離開,是從家裡走出來,去學校,去阿甘家,去與阿甘爬到大樹上玩耍一整天,隻要離開,總能過着比在家裡更好的生活,哪怕是一時半刻。
後來珍妮又從家裡搬出來,住到祖母家。
她半夜經常從祖母家跑出來,翻牆,爬欄杆,到阿甘的小屋去和阿甘一起睡,阿甘在她身邊,她能感到安全,溫暖。
上了大學後,珍妮和别的女孩住在宿舍裡,她再次感到一種禁锢,一種被看見,一種哪怕自己是水卻依然被某種繩索緊緊箍住的窒息,當她想要的不羁的自由和現實相悖,她頭也不回地選擇了她視為氧氣的自由。她于是離開學校,到處流浪。
無根的野草,飄零不休。
珍妮從一地遷徙到另一地,從一個人身邊經過,又到了下一個人懷裡,但他們,都不是阿甘,相反,他們會讓她在記憶裡不斷重複與過去父親的相處模式。
她一次次努力逃脫,一次次又掉入已知的陷阱,就像貓總是在不知疲倦地讓老鼠疲于奔命一樣,珍妮内心的那個孩子,總是讓她跑,也總是讓她不斷去重溫去喚醒小羊墜入老狼的陷阱裡無法動彈的那種絕望和痛苦。
仿佛隻有那樣,才能夠确切地感覺到,自己在活着。
隻有流血,犧牲,推翻,重建,摧毀,才是珍妮人生的既定路徑,一如某種詛咒一般。
過了很多年這樣的生活,珍妮已經被自己耗空,被那些她認識的人耗空,被生活耗空,她太累了,想停下來休息,或者說,想結束這動蕩的,颠簸的,起伏不休的年年歲歲,她想到了死。但她心裡的那個和阿甘在一起時溫暖又踏實的小女孩又站出來想救她,在霓虹燈無盡迷茫無盡閃爍的車來車往的街道,她突然想到了一種一直以來就存在的可能性——簡單平和地生活,以一種樸實的态度,退後一點,與生活握手言和,就像阿甘那樣,簡單自足,與人無尤,有何不可?
于是,珍妮回到阿甘身邊。
她走到世界盡頭,最終掉頭,與其往外探索,不如向内自守。
沒有人在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要什麼,能要什麼。
也沒有人能在無人教授,自己空無一物的時候就具備過人的智慧,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或者,過早就找到活着的有效路徑,珍妮如此,阿甘亦如此。
在阿甘身邊的那些短暫歲月,是阿甘最快樂的日子,對珍妮來說,也是同樣的。
在海洋之上搏擊風浪,在逆流之中拼命向上,在喧嚣中尋求更深刺激,在流浪中以為四處可為家,到頭來,反而是生命最初的那個地方,才是人的歸宿,心的歸宿。
珍妮在一次又一次的離開中,懂得了自己,也了解了自己,同時,她懂得了愛,也了解了阿甘的愛和自己的愛。
答案其實就藏在最初,那輛公共汽車上,珍妮說,如果你願意,可以坐在我身邊。
可是啊,說了這句話之後的珍妮,面對同學對阿甘的欺淩,脫口而出那句:跑!
這話是阿甘一生的宿命,也成了珍妮一生的宿命。
它從珍妮口中發出,讓阿甘去踐行,後來,珍妮加入其中,一跑就是很多年。
隻是,那麼純粹的阿甘,他的跑就是字面意義上的跑,而珍妮的跑,卻是逃亡意義上的跑。
他們都想竭盡全力地跑,把一切甩在身後,解決目前之困。
但阿甘的跑,其實攜帶上了母親和珍妮還有其他人,亦如他在戰場上,跑了又回頭救下夥伴。而珍妮的跑,就是要抛棄,要甩開,要隔絕,要剝離,要重生。
如果不是從舊有的軀殼裡涅槃重生,其實人是不可能憑空建立一個新的人生的,沒有道具,沒有方法,沒有具體的物質支撐,一切不過是轉個圈,又從終點轉回起點,像是實體學意義上的位移一樣,什麼距離都沒有。
當然,也不盡然是如此,珍妮一生的跑,讓她飽經滄桑,過早衰老,這些外在的東西其實是加速了珍妮回家的步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曆練,成長,也是一次蛻皮脫殼的曆劫。
世間少有阿甘,但我們每個人,在某個階段,卻都是珍妮,甚至或許一生,都是珍妮,更為殘忍的是,從來從來沒有一個阿甘,始終在原地等待。
跑有用嗎?
未必。
不跑會好嗎?
不知道。
或許,經曆就是所有一切的意義。
但願我們,無論跑還是不跑,有還是沒有阿甘,都能接受自己,愛自己,不管走多遠,又在何時回頭,都相信,那是最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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