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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鐘讀《太陽照常升起》原著《天鵝絨》:人都在為尊嚴活着嗎?

人生而不同,故而受到诋毀的時候,反應也各不相同。

有的人把尊嚴當做自己生命中最為貴重的東西,

有的人卻認為尊嚴不比生命高貴,

是以才說,人生而不同,可這裡也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尊嚴真的能夠影響一個人的生命嗎?

大家好,今天為大家帶來,姜文導演的電影《太陽照常升起》——原著《天鵝絨》。

13分鐘讀《太陽照常升起》原著《天鵝絨》:人都在為尊嚴活着嗎?

一九六七年的中國,山區的環境大都閉塞,而生活在山區下的老百姓,自然也生活得不算富裕,準确的說,農村人們的生活貧窮的不像話。

就像我們男主人公李東方的母親李楊氏一般,一輩子都因貧窮,沒什麼幸福的回憶,

出嫁不會讓她感到幸福,生下兒子也不會讓她感到幸福,唯一讓她感受到幸福的,就是她吃過幾頓紅燒肉。

你要問這李楊氏的家裡,究竟窮到什麼地步呢?去一趟她的家裡,就明白了。

她家的炕上一年四季就隻有一床又薄又破的被子,而那被子的下面一年四季也隻墊着一條蘆席。

除此以外,家裡便隻剩下一雙幹淨的布鞋,而那布鞋也是李楊氏,為了逢年過節的時候走親訪友時穿的。

隻是,李楊氏每次穿鞋都是光着腳穿,因為她沒錢買襪子。

窮人活着,為的也是一口志氣,窮便窮,能在這世上清清白白活一世,也是她自己的本事,可偏偏這村裡有女人愛說閑話,見李楊氏穿鞋不穿襪子,

就在背後嘀咕:“連襪子都不買一雙,敢情真想做那赤腳大仙”。

李楊氏不是那沒有自尊心的主,她活這一世,學過很多東西,知道地球是橢圓形的,可以在宇宙中像一個雞蛋一樣,不停地滾動着,也知道人民的大救星是誰。

可她沒學過人與人之間的交際關系,她的自尊心受挫,沒辦法一笑了之,卻也沒辦法找那個背後管閑事的女人吵上一架。

為此,李楊氏想了很久處理此事的辦法,最後在一個冬天,想到了一個主意:把她兒子的學費拿出來,用來買襪子。

李楊氏是這樣想的,她兒子今年已經十八歲了,雖然學習很好,但她也沒辦法供養他繼續讀下去,索性把他的學費拿來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她害怕自家兒子不同意,便把他叫到自己身邊,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

事情告知完,李楊氏就拿着錢往集市上走去。集市上有一家商店,村裡人都叫那家商店“供銷社”。

因為供銷社是方圓十幾裡唯一的一家商店,是以在那裡面營業的人員,每個人都像幹部一樣有權。

李楊氏在商店裡轉了半天,拿起了一雙深灰色的襪子,仔細打量之間,忽地又想,買了一雙襪子,隻能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穿,終歸是不劃算,

于是,李楊氏便又放下了那雙深灰色的襪子。

13分鐘讀《太陽照常升起》原著《天鵝絨》:人都在為尊嚴活着嗎?

之後,李楊氏就在供銷社裡,随意轉悠着,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就到了晚上,她看到集市上人越來越少,頭便有些昏,覺得自己有些對不起自己聰明的兒子。

她家的兒子學習是真好,好到她同班同學的一個女同學都給他送鋼筆。

李楊氏覺得自己該回去給她的兒子和丈夫弄點糊口的,于是,李楊氏買了兩斤豬肉。

悲劇也就這樣發生了,李楊氏回村後,上了趟茅廁,上茅廁前,她把肉拴在茅廁外面的木棍上,可她友善完出來,肉就不見了。

錢沒了,肉也不見了,忙活了一天,隻留下了她這個“沒什麼價值”的人。

李楊氏慌了,她開始為失去的兩斤肉喊冤,她不工作,也不做飯,每天不吃不喝地站在家門口,髒話連篇地罵,罵誰偷了她的豬肉。

村裡的女人見狀,就都勸她,她們相信李楊氏買過肉,那肉有可能是被餓狗叼走了。

李楊氏聽完村裡女人的勸告,并沒有停止謾罵,隻是這次罵的,不是人,而是狗。

那髒話聽着,比罵人還難聽。在這之後,村裡便再也沒人勸告她了。她們都說,李楊氏因為丢那兩斤肉瘋了。

李楊氏雖然瘋了,但她兒子李東方的生活反而變好了。李東方回鄉務農不久,就當上了隊裡的會計,因為送她鋼筆的那位女同學是大隊書記的三女兒。

這個女同學的身體并不健康,不僅有心髒病,還有哮喘。就連她的那兩雙眼睛都有些斜視。但李東方娶了這個女同學。就這樣,他成了隊裡的小隊長。

唐雨林是個四五十歲的中年人,家住城中,1969年,因為政策,他們一家人都被下放到了李東方所住的地方。

他的老婆叫姚妹妹。姚妹妹的家裡有五個哥哥,到了她終于是個女孩子,父母親便叫她姚妹妹。

姚妹妹這人,字如其名,雖然已經到了四十歲,卻還是像個“妹妹”一般,會賭氣,會耍賴。唐雨林和姚妹妹結婚的很晚,是以,姚妹妹到了三十九歲,他們的女兒才九歲。

女兒小,會撒嬌,姚妹妹也跟她女兒一般向唐雨林撒嬌,是以,唐雨林每每介紹他的家人,便總會說:“這是我的大女兒,這是我的小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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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林被下放後,就成了李東方的下屬。巧的是,唐雨林剛到,李東方的母親李楊氏就離世了。

李楊氏瘋罵了許多年,卻在唐雨林一家來的那天,清醒過來,李楊氏因為不知道自己會清醒多久,便急匆匆地梳了頭,洗了澡,穿上鞋子,跑着跳進了河裡。

唐雨林一家的向導遇到了這事,便去湊熱鬧,唐雨林也就這樣和李東方見了面。

在唐雨林的世界裡,冬天有很多很美的事情,比如:吃飽飯,穿得很暖和,坐在無風的太陽底下,吃姚妹妹炒的葵花子,喝蘇州帶來的碧螺春茶,聽女兒唱簡單的兒歌。

隻是,下放到農村,他不能再這樣閑下去了。

且他那頂頭上司李東方在上工的時候,總會經過他的家門口,不吭聲也不回頭。唐雨林知道,要想過他喜歡的生活,他需要和李東方達成某種協定。

于是,在李東方去上工的一個中午,唐雨林把李東方邀請到了家裡吃飯,一頓飯的功夫,倆人便達成了協定:

唐雨林可以不出工,但他要替李東方管教隊裡的幾個痞子,那幾個痞子在集市上轉悠,喝酒賭錢,擾亂地方治安。

協定定下後,唐雨林就遵照李東方所說的話,每日到集市上轉悠,沒過幾天,就把那幾個潑皮收服了,讓他們不再擾亂百姓。

之後,唐雨林常常與那些潑皮談起城裡的東西,久而久之,唐雨林就與那幾個潑皮玩在了一起。不出半年,唐雨林就成了那幾個潑皮家的常客。

然而,就在唐雨林與這群潑皮混在一起的時候,李東方卻和姚妹妹好上了。

初夏的一天,唐雨林扛着他的獵槍,到了一個小潑皮家,坐在人家屋外的樹下,喝酒猜拳。到了半夜,唐雨林感覺有些累,便想回家去,可潑皮卻攔着他,讓他就這樣住下。

看着潑皮的樣子,唐雨林的心裡突感不安,就快步回到了家裡。剛到家,他便在他的房間,聽到了姚妹妹和李東方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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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妹妹說:“我家老唐說我的皮膚像天鵝絨”, 李東方回她:“我要做你用的草紙”。

唐雨林拿着獵槍,在院裡坐下,他有些後悔,平常到了半夜,他都會在别人家住下的。

且他不忍懲罰姚妹妹。也不忍殺了李東方這個“好人”。但他回來了,他必須殺了李東方。

那天夜晚過後,唐雨林在李東方要經過的土路上等了三天,到了第四天,李東方終于出現了,空着雙手,一臉憔悴。

更奇怪的是,李東方的表情竟是一點也不怕唐雨林手上的獵槍。唐雨林知道,李東方找到了活命的方法。

唐雨林放下了槍,聽李東方說話,隻聽他問:

“我是該死,但我想搞清楚什麼是天鵝絨再死,不然死不瞑目。”

唐雨林看着李東方臉上迷惘的樣子,便放他離開了。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唐雨林知道李東方是真的不明白天鵝絨是何物。

于是,唐雨林對李東方産生了憐憫情緒。但是他必須要殺了李東方,

是以,又過了一個月後,唐雨林就去了蘇州,上海,和北京,他試圖在這些地方,買到天鵝絨這種布料。可他一無所獲。

回來後,他便提起槍去見了李東方,他告訴李東方自己沒能找到天鵝絨,問他怎麼辦。

隻聽李東方從地裡慢悠悠地站起來,用平常的口吻對着唐雨林說:

“你不必去找了,我想來想去,覺得這天鵝絨,應該就是跟姚妹妹的皮膚一樣的東西。”

話畢,唐雨林端起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打死了李東方。

唐雨林知道,他這次若是不打,他便再也沒有機會了。一切都結束了。而唐雨林自己,也進到了監獄。

這是一個“尊嚴至上”的故事,

有自尊的鄉村女人李楊氏聽到了村裡女人對她的嘲笑,為了維護自尊,她在遭到嘲笑後,拿着兒子的學費買襪子,

最後因為有些對不起兒子,便買了兩斤肉,可不曾想,兩斤豬肉在她上廁所的時候被偷了,

這個女人瞬間覺得自己,不僅沒辦法維護自尊,還讓兒子受了委屈,她覺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毫無意義,于是,她瘋了。

後來,她清醒了,卻也在清醒的瞬間,就想好了自殺。因為這個女人知道,隻有自殺,她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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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方和姚妹妹偷情的事情被唐雨林發現後,唐雨林便覺得他身為男人的尊嚴被嘲弄了,是以他必須要殺了李東方,即便他可憐這個執拗又懵懂的少年。

但他還是心軟了,李東方的借口,他選擇了相信。隻是李東方自己要找死,因為他親口說了那句,讓高雨林失去了男人尊嚴的話。

在故事的結尾,作者說了一個有意思的事情,

1999年英國查爾斯王子,在電話上對他情人說了一句情話,驚訝的是,那句情話竟與李東方和姚妹妹說的那句情話如出一轍。

也就是說,一個至死不知道天鵝絨是何物的鄉下人和英國王子無異,是以,人們懂得了,對生命,應當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