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長江泰州段港口岸電設施已100%覆寫,泰州海事局針對船舶“不能用、不敢用、不想用、不會用”的難點和痛點問題,多措并舉,高品質推進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工作,着力提升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率。2021年1-10月份,船舶岸電使用24380次,用電量127萬KWh,分别同比增長828%和162%,呈大幅增長态勢。
01 解決“不能用”問題

推動供電受電設施改造。聯合泰州市交通運輸局對港口碼頭岸電裝置設施技術狀況和使用情況進行評估,針對船舶岸電接口不比對、碼頭岸電建設标準不統一、岸電使用不經濟等突出問題,按照“統一步調、統一标準、統一實施”原則,推動轄區66個内河船舶泊位統一安裝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内河智能港口岸電樁裝置”。督促所有本港登記船舶按照《長江經濟帶運輸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推進方案》要求,主動申請船舶受電設施改造,通過改造更新,徹底解決船舶“不能用”問題。
02 解決“不敢用”問題
力促碼頭完善資訊公開。指導并督促港口企業将碼頭岸電設施主要技術參數等資訊通過網站等管道向社會公開,并在碼頭前沿設立“船舶岸電系統告示牌”,公示岸電設施主要技術參數、接插件執行标準、用電價格和服務費、監督和投訴電話等資訊,要求碼頭與船舶在使用岸電設施前簽訂岸電服務協定和告知書,明确劃分岸電使用安全責任,進而打消船方疑慮,切實解決船舶“不敢用”問題。
03 解決“不想用”問題
嚴格規範船舶使用岸電。要求碼頭機關落實為靠泊船舶提供岸基供電服務的主體責任,按照“先接電後作業”的要求,嚴格規範靠港船舶使用岸電設施,發現船舶符合岸電使用條件但拒絕使用的,不得安排其裝卸作業。同時,針對轄區靠港内河船舶數量較多、用電需求迫切的現狀,對使用岸電的内河船舶推行優先靠泊、減免岸電服務費等惠民措施,有效解決船舶“不想用”問題。
04 解決“不會用”問題
高效推廣岸電資訊系統。以船舶岸電資訊系統上線為契機,督促碼頭機關推廣運用船舶岸電資訊系統,局124專辦安排專人指導碼頭管理人員在PC端監管工作台維護管理人員、岸電裝置等基礎資訊,深入現場指導碼頭機關及時張貼岸電裝置二維碼,指導靠泊船舶船員注冊使用“船舶岸電”微信小程式,順利完成碼頭岸電設施100%接入工作台,二維碼100%張貼,到港船舶100%注冊使用等工作,高效解決船舶“不會用”問題。
來源:泰州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