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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女子,母女對抗,從小提琴家到滑雪選手,她的人生誰做主

傳奇女子,母女對抗,從小提琴家到滑雪選手,她的人生誰做主

看奧運會,我忽然想起了陳美。

在我們小的時候,陳美是以“天才小提琴家”的形象出現的:她在舞台上,穿着極窄極短的裙子,狂熱地拉小提琴,狂風大作,她的秀發滿天飛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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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30日:她作為外國藝人受邀參加由特區官方舉辦的《香港回歸音樂會》。在音樂會上演奏自己特别創作的《快樂谷序曲》。

那一年她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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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再見到她名字的時候,已經是2014年冬奧會,她代表泰國代表了冬奧會,參加的是:高山滑雪女子大回轉比賽。

從音樂家到奧運選手,這真的太讓人跌破眼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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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1978年出生于新加坡,生父是泰國人,母親是華人,名叫陳小鸾。

在陳美三歲那年,她的父母離婚,五歲時,她母親再婚一位英國人,陳美從此在倫敦生活學習,擁有英泰雙重國籍。

先說陳小鸾, 她是一位奇女子。

陳小鸾1959年出生于北京,後随父母去往新加坡。

十八歲,陳小鸾上大一那一年,戀愛了。對方是泰國人,有過婚史,比她大十幾歲。男人非常懂得追女孩子,為了給陳小鸾一份浪漫的愛,他甚至會用玫瑰花裝飾整層樓,讓陳小鸾覺得自己置身于玫瑰花海。

陳小鸾的父母不同意他們的交往,但我行我素的陳小鸾一意孤行,與他結了婚。而且婚後很快懷孕,就每天挺着大肚子上學放學。

這讓學校很尴尬,因為感覺孕婦與校園生活格格不入,但因為陳小鸾不是未婚生子,也不能讓她退學。

當時有人對她說:你反正已經結婚生小孩了,讀大學沒意義了。

陳小鸾不以為然:妻子/母親/職業女性,她不認為隻能選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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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鸾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這樣的觀點,算是很特立獨行的。

連她的丈夫都接受不了。

于是在陳美三歲那年,他們離婚了。

陳小鸾本身是一個很有音樂天賦的人,曾經想去國外學習音樂,但被家人阻止,轉而讀更為務實的法律專業,後來成為一位律師。

但她從來沒有放棄過音樂。

離婚後,她業餘主持一檔音樂電台節目,是以結識了許多來新加坡開音樂會的歐洲音樂家,陳美也受到了很多的音樂濡染。

陳小鸾在陳美三歲那年,就發現了陳美的音樂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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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她帶着五歲的陳美遠嫁倫敦,第二任丈夫也是一位律師,他們婚後沒有生小孩。同年,陳美開始練習小提琴。

陳美很感激繼父,如是說:“他養育了我,給了我全部的愛。他資助我上學,給我買了第一把小提琴。在我的成長和演藝生涯中,他給了我許多幫助和支援。”那把琴大有來曆,乃是1761年意大利制造的瓜達尼尼小提琴,珍稀昂貴。

于是,陳美十一歲被英國皇家音樂學院錄取。十三歲成為世界上最年輕的貝多芬和柴可夫斯基協奏曲演奏家。十五歲陳美出了第一張個人專輯。

但代價是:陳美完全沒有童年。

一年365天,每天至少是四小時練琴。

母親不允許她自己削水果切面包,怕傷了她珍貴的手。

母親不讓她去同學家玩兒,因為怕失火她逃不出來。

從小到大,她從沒自己鋪過一次床,沒有做過一頓早飯。甚至從來沒有一個人過過馬路,沒有一個人出門買過一盒牛奶。

二十歲之前,她經常會挨打,母親會掌掴她,擰她耳朵,或者讓她罰跪。

四歲那年,陳美第一次滑雪,從此愛上這運動,但母親絕對不允許她參加。

陳小鸾直言不諱地說:“我為你付出那麼多心血,幫你建立自己的事業,若是你滑雪折斷了骨頭,那麼我這些年的投入就會化為烏有。”

而在陳美十二歲之後,陳小鸾更成為她的經紀人,更嚴厲地控制陳美的一切,包括穿什麼,與什麼人交往,音樂會選什麼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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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鸾、陳美母女

陳小鸾可能忘了,自己當年就是個叛逆少女,而陳美其實和她很相似。

陳美在二十一歲(英國的成年年紀)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單方面宣布解除母親陳小鸾的經紀人職務。

陳美的解釋是:“我希望母親對我而言,隻是母親,我們的關系能夠再純粹一點。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分開,各自獨立生活……我時常在想,如果我沒有音樂天賦的話,我在她眼裡還是會如此特别嗎?”

陳小鸾得知此事後,大怒,與陳美斷絕來往。

數年後,英國BBC曾邀請陳小鸾談談女兒,陳小鸾發郵件拒絕了,她說:我女兒已經快三十歲,我生命中的這一部分已經完結。(陳小鸾好帥。)

一般會認為,控制欲望強烈的母親,在失去被控制者後,會六神無主。

但陳小鸾不是這樣的人,女兒單飛後(别忘了陳小鸾那年隻有四十歲),她索性自己追求音樂理想,很快成為音樂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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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經再次離婚,有過多位男友,阿拉伯王子呀、小提琴家呀,應有盡有。

有人問她:是否會結第三次婚?

陳小鸾說:結婚不是很重要的事情,我不覺得結婚就是表達更多的誓言。婚禮隻是一個大Party,大家一起玩兒,除此之外,對兩人的日常生活和感情并沒有太多幫助。

說完陳小鸾,再說陳美。

離開母親後,她可以追尋夢想了。

2001年,陳美去法國伊賽谷滑雪的時候,23歲的她,與一位滑雪用品店老闆相戀,八個月後即告同居。

更在2009年,她決定放棄音樂事業,不再練琴,不再開演奏會,專注滑雪。

她在日内瓦附近小鎮買了一套房子,每天淩晨5點半起床,坐纜車上雪山,滑雪到下午1點半。

雖然她練習非常刻苦,但進步甚微,到最後還隻能排在世界1700位。

很可能,她并沒有太多滑雪天賦。

運動和音樂一樣,都不能強求。

但是,陳美打定主意要上冬奧會。

為此,她不惜聯系上失聯多年的生父,把自己的國籍改成了泰國籍。

根據奧運會規定,沒有世界排名前500名滑雪選手的國家,可選派男女選手各一名參加資格賽,不過選手必須參加五次正式比賽,平均罰分必須低于140。

很遺憾,陳美并沒有通過資格賽的實力。

于是,她僞造了資格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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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是取得索契 冬奧會資格的最後時間段,當時有四場高山滑雪女子超級大回轉比賽在斯洛文尼亞舉行,其中一場比賽的名稱為“泰國青年錦标賽”。

(有人認為這場比賽,是陳美的經紀公司一手操辦的。)

四場比賽的組織者是阿爾卑斯克拉尼滑雪俱樂部,比賽同時獲得了泰國奧委會的支援。

這四場比賽是國際雪聯認可的冬奧會資格積分賽,陳美最終通過四場比賽獲得了參加冬奧會的足夠積分,并搭上了參加索契冬奧會的末班車。

就這樣,2014年,陳美代表泰國隊參加了冬奧會,獲得了第67名的成績——也就是完賽選手中的倒數第一。(共有88位選手參賽。)

我記得冬奧會上,舉世皆驚,大家都很佩服一位天才小提琴家的華麗轉身。

我與我的朋友們,都寫了很多專欄,來讴歌這種追求自我,同時也批評了陳小鸾的“控制欲”。

(當時,沒有人知道背後有造假行為,大家都很真心地贊美。直到後來……)

在2014年3月,在賽後複查時,發現這四場比賽均不合規,甚至在比賽名單上,甚至包括了一名根本沒有報名參賽的選手,其他的,關于日期、名次、成績,都與真實不符。

之後,陳美的作假行為被揭發,陳美的成績被取消,并被判處四年禁賽。

整整十五年的努力,到這裡完全泡湯。報界如此評論她:“長久的努力讓陳美無法接受無緣索契冬奧會的可能,一向自視甚高的她也是以操控了那場毀掉自己的資格賽。”

陳美的朋友們也曾勸過她放棄,但她決定堅持到底——真的到底了。

2015年,陳美的4年禁賽處罰被取消,但她仍不具備2014冬奧資格,她的冬奧會成績是沒有意義的。

2017年,因沒有直接證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她具備2014年冬奧資格。但五名FIS官員都被禁賽。

2018年的平昌冬奧會,陳美未取得參賽資格。

造假都是錯誤的。

而我們的遺憾更接近于:她是天才的小提琴手,其實根本沒有理由要換這條她擠不進去的跑道。

故事突然轉了向,思索變得複雜起來:

天賦與愛好,哪個更優先?

你深愛的事物,而你并無天份,是不是該早早說再見?

而你擁有的天份,能不能随意浪擲?

而如果作為家長,你發現你的孩子擁有天賦,你逼他/她,他/她會痛苦,會被你PUSH得跌跌撞撞,但是——你不逼,可能他/她一生到不了自己能力的巅峰。

控制真的一無是處嗎?

決心和毅力,如果用在不合适的地方,是否會恰得其反?

這些問題,也許值得每位家長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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