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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阿桑奇做得對嗎?-關于判斷事物是非的三種價值的淺見

20211023斯諾登、阿桑奇做得對嗎?-關于判斷事物是非的三種價值(立場)的淺見

對一個人的言行,或某一事物的價值判斷:對錯判斷,好壞判斷,是非判斷,道德判斷等,除了事實層面要搞清的真假外,人們主要可從三個角度或三種立場去觀察。因為人作為社會化關系的總和,在現實生活中主要有3種角色或歸屬或立場,因就有了3種價值觀或立場,即個人價值(立場)、受雇價值(立場)和國家民族社會價值。

一個是自由的個人首先是個人,屬于他自己。有其内在的自由意志,是以就有了其自己的個人價值判斷。這裡講的個人價值觀,是指個人作為一個有自由意志的獨立主體,根據他自己的天生秉性秉賦或後天的學習培養熏陶自悟得出來的内在的、自己堅信的價值判斷體系。這種個人價值觀,可以是但未必與個人主義、自由主義、集體主義或别的什麼主義有關。個人立場或價值觀,也可稱之為個人的内心感受、個人的内在意願、個人的内在守則、個人的内在堅守。這種内心的堅守可能與個體利益有關,更多的是與個人的主觀認識有關,它可以有超越狹隘利益而具廣闊胸懷,甚至是人類主義或世界主義的,并以此去判斷個人、組織甚至國家民族社群的是非得當。

個人又往往是組織的。個人的生活和工作大多須成為某個或某些組織的成員。個人通過契約或隐形契約的方式又是某個團體或組織的一員,個人當然應有職業操守,要維護團體的規則和利益,要有契約精神。這就有了團體或組織的價值觀,或叫受雇價值觀,或叫契約價值觀。比如維護組織利益,遵守組織紀律,嚴守組織秘密,遵守組織各樣規範等。

第三種價值觀,國家民族社會(群)的立場或價值觀,大多數人都天生地屬于某個國家民族,在某個社會(群)中。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社會肯定有其利益,有其規範,有其要求。如愛國,愛社會,愛民族等。當然,也許有人會把國家、人民、民族與政府、政黨或官僚體系差別開來,來了解國家民族和社群利益。從直覺的看,人們往往把國家民族與政府等同,不過有時确也難以截然區分。

這樣,一個人對對事物的判斷,就有了3個立場或角度。一個和諧和清明的社會,這三種價值或立場不會造成太多的沖突或差異,個人價值、受雇價值、國家民族價值都可得到承認維護或接受,三種價值可兼顧完好,甚至可能是高度一緻高度統一的,個人無須為價值沖突而糾結或鬥争。這應該是絕大多人和事存在的常态,也是人們的美好追求。

但有時,這三者會有沖突,甚至是激烈的利益沖突,這時就會有取舍和鬥争。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是個人服從組織,服從國家利益,進而得到解決。也可能反過來,或三者各自讓步兼顧平衡,取得相對平衡各方均能接受的狀态。

有時沖突激化到無法兼顧的程度,從個人行方上看,就有可能選擇遵從自己個人價值觀、個人立場去行動,做出否定另兩個利益的事。那麼,這種情況下,在道德上又如何予以判斷其是非高下呢?個人價值一定比組織價值、國家利益低級嗎?這可不一定。

典型的如斯諾登的棱鏡門事件,維基的阿桑奇事件中,這兩人做得對嗎?從受雇團體角色說,他們違背了契約精神,洩了機構的密;從國家利益看,他們被認違反了美國國家法律,違背了美國國家利益(他們自己不認為是),是叛國者。而從他們個人立場或價值觀出發做了那些事,他們那樣做是高尚的,是為了人民的人權利益,是為了世界公平正義。你認為他們高尚嗎?做得對嗎?如果是,那就在這三種價值觀的激烈沖突中,你認可和贊賞了他們的個人價值觀。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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