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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治兵三大特點 文/蔣廷黻

曾國藩治兵三大特點 文/蔣廷黻

  曾國藩是我國舊文化的代表人物,甚至于理想人物。他生在嘉慶十六年(1811),比洪秀全大兩歲。他是湖南湘鄉人,家世業農。他雖沒有下過苦力,他的教育是從艱難困苦中奮鬥出來的。他成翰林的時候,正是鴉片戰争将要開始的時候。他的日記雖提及鴉片戰争,但似乎不大注意,不了解那次戰争的曆史意義。他仍埋首于古籍中,是一個實踐主義的理學家。無論我們是看他的字,讀他的文章,或是研究他的為人辦事,我們自然地想起我們鄉下那個務正業的小農民。他和小農民一樣,一生一世不做苟且的事情。他知道文章學問道德功業都隻有汗血才能換得來,正如小農民知道要得一粒一顆的稻麥都非出汗不可。

  在鹹豐初年,曾國藩官做到侍郎,等于各部次長。他的知己固然承認他的文章道德是特出的,但是他的知己不多,而且少數知己也不知道他有大政治才能,恐怕連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以在他的事業起始的時候,他的聲望并不高,他也沒有政治勢力做他的後盾。但是湖南地方上的士大夫階級承認他的領袖地位。他對洪秀全的态度就是當時一般士大夫的态度,不過比别人更加積極而已。那時的官兵不但不能打仗,連鄉下的土匪都不能對付,是以人民為自衛計,都辦團練。這種團練就是民間的武力,是務正業的農民借以抵抗不務正業的遊民土匪。這種武力,因為沒有官場化,又因為與農民有切身利害關系,儲存了鄉民固有的勇敢和誠實。曾國藩的事業就是利用這種鄉勇,而加以組織訓練,使它成為一支軍隊。這就是以後著名的湘軍。團練是當時全國皆有的,并不是曾國藩獨創的,但是為什麼唯獨湘軍能成大事呢?緣故就在于曾國藩所加的那點組織和訓練。

  曾國藩治兵的第一個特點是精神教育的注重。他自己十二分相信孔、孟的遺教是中華民族的至寶。洪秀全既然要廢孔教,那洪秀全就是他的敵人,也就是全民族的敵人。他的“讨賊檄文”罵洪秀全最激烈的一點就在此:

  “舉中國數千年禮義人倫,詩書典則,一旦掃地蕩盡,此豈獨我大清之變,乃開辟以來,名教之奇變,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泉,凡讀書識字者,又焉能袖手坐視,不思一為之所也?”

  他是孔孟的忠實信徒,他所選的官佐都是他的忠實同志,他是軍隊的主帥,同時也是兵士的導師。是以湘軍是支有主義的軍隊。其實精神教育是曾國藩終身事業的基礎,也是他在中國近代史上地位的特别。他的行政用人都首重主義。他覺得政治的改革必須先有精神的改革。前清末年的官吏,出自曾文正門下者,皆比較正派,足見其感化力之大。

  曾國藩不但利用中國的舊禮教作為軍隊的精神基礎,而且利用宗族觀念和鄉土觀念來加強軍隊的團結力。他選的官佐幾乎全是湖南人,而且大半是湘鄉人。這些官佐都回本地去招兵,是以兵士都是同族或同裡的人。這樣他的部下的互助精神特别濃厚。這是湘軍的第二特點。

  曆史上的精神領袖很少同時也是事業領袖,因為注重精神者往往忽略事業的具體條件。在西洋社會裡,這兩種領袖資格是完全分開的。管教者不必管事,管事者不必管教。在中國則不然:中國社會幾千年來是政教不分,官師合一的。是以在中國,頭等領袖必須兼雙層資格。

  曾國藩雖注重為人,并不忽略做事。這是他的特别的第三點。當時綠營之是以不能打仗,緣故雖多,其中之一是待遇太薄。曾氏在起始辦團練的時候,就決定每月陸勇發饷四兩二錢,水勇發三兩六錢,比綠營的饷額加一倍。湘軍在待遇上享有特殊權利。湘軍作戰區域是長江沿岸各省。在此區域内水上的優勢很能決定陸上的優勢,是以曾國藩自始就注重水師。關于軍器,曾氏雖常說打仗在人不在器,然而他對軍器的制造,尤其對于大炮的制造,是很費苦心的。他用盡心力去羅緻當時的技術人才。他對于兵士的操練也十分認真。他自己常去督察檢閱。他不寬縱他的軍官,也不要軍官寬縱他的部下。

  曾國藩的事業如同他的學問,也是從艱難困苦中奮鬥出來的。他要救舊社會、舊文化,而那個舊社會、舊文化所産生的官僚反要和他搗亂。他要維持清政府,但清政府反而嫉妒他,排斥他。他在長沙練勇的時候,舊時的官兵恨他的新方法、新标準,幾乎把他打死了。他逃到衡州去避亂。他最初的一戰是個敗仗,他投水自盡,幸而被部下救起來。他練兵打仗,同時他自己去籌饷。以後他成了大事,并不是因為清政府和官僚自動地把政權交給他,是因為他們的失敗迫着他們求曾國藩出來任事,迫着他們給他一個做事的機會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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