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火攻篇》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愠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
當君主的,不可以因為憤怒就興師打仗,當将領的,不可以因為生氣就出去作戰,隻有對我方有利益的才應當采取行動,隻有對我方不利的才應當停止行動。憤怒,是可以重新變成喜悅的;生氣,也是可以重新變成喜悅的;但是,亡國卻不可以複國,死亡也不可以複活!

可見,人在憤怒、生氣的時候所做的決定多是很不理智的,會做出和實際利益有偏差的事情來,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發發脾氣,因為生氣、憤怒做出一點出格的事情來,或許還在你的可以容忍範圍以内,還在你的可承受範圍以内,但是到了軍事這種國家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亡國、死亡那是不可承受、不可容忍的,這麼嚴重的冷水一潑,軍事家的腦子肯定是清醒的,絕不可以意氣用事,絕不可以因為憤怒做出決定,絕不可以因為生氣做出決定,凡是做出決定的,必定是因為實際利益的需要,凡是停止行動的,必定是因為實際上對我方不利。
其實,很多事情,很多道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都會馬馬虎虎,不太認真,但是一旦到了生死難關面前,接受死亡的拷問,我們的内心就必須絕對忠實于真理,不敢再作過多的任性了,如果不是在生與死的較量面前,也許你還要争論,到底能不能在憤怒的情況下做決定,可能有些人還會不服氣,但是軍事上這種大事的哲理告訴你的将是最誠實的原理。
正是以,我們的生活,我覺得何止是憤怒、生氣這樣一種情感,不可以作為我們決策、行動的依據,其實我們的任何的喜怒哀樂,都不應當作為我們行動、決策的依據,因為感情隻是我們的主觀意願,卻未必能符合實際,也未必能夠真的為我們帶來好處,我們真正要做的,肯定是那些在實際中對我們有利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