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當我們遇到一些不順自己心意的事情的時候,常常會生氣、憤怒,而我們總以為引起這樣的情緒是由發生的事情導緻的。

剛剛閱讀完了《被讨厭的勇氣》中的相關内容:憤怒都是捏造出來的。文章開頭就列舉了青年過去發生的一件事情,有一次,一個服務員從他身邊經過不小心把咖啡灑到了他的衣服上,而那件衣服正是青年剛不久狠心買下的好衣服,青年平時是個很溫和的人,但撒咖啡的那次,他卻在公衆場合大聲喧嘩了。
哲人表示,青年并不是“受怒氣支配而大發雷霆”,完全是“為了大發雷霆而制造怒氣”。也就是說,為了達到大發雷霆這個目的而造出來憤怒的感情。哲人指出,青年潛意識裡是想通過發大發雷霆來震懾犯錯的服務員,進而使他認真聽自己的話,作為相應手段,青年便捏造了憤怒這種感情。而且,青年感覺單純講道理太麻煩,是以想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并不抵抗的對方屈服,作為相應的手段,青年采用了“憤怒”這種感情。
哲人表示憤怒的确是一瞬間的感情。同時,他還舉了一個例子,說的是有一天母親和女兒在大聲争吵,正在這時候,電話鈴響了起來,慌忙拿起話筒的母親的聲音中依然帶有一絲怒氣。但是,打電話的人是女兒學校的班主任。意識到這一點後,母親的語氣馬上變得彬彬有禮了。就這樣,母親用客客氣氣的語氣交談了大約5分鐘之後挂了電話,接着又勃然變色,開始訓斥女兒。哲人提出,所謂憤怒隻是可收可放的一種“手段”而已。它既可以在接電話的瞬間巧妙地收起,也可以在挂斷電話之後再次釋放出來。這位母親并不是因為怒不可遏而大發雷霆,她隻不過是為了用高聲震懾住女兒,進而使其聽自己的話才采用了憤怒這種感情。所謂的“目的論”就是如此。
是以,很多時候的憤怒是瞬間即刻的事情,作為凡人,在生活中遇事免不了會生氣憤怒,這個時候,我們要有自我覺醒,一旦意識到自己有這種情緒在裡面的時候,給自己幾秒鐘的時間鎮定下,閉口不言,一兩分鐘之後,剛剛随之而來的的怒氣很多時候也會煙消雲散,這樣便可避免一些可能會發生的突如其來的口舌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