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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介意對象和前任同居過嗎 這根刺深深紮在心裡

都說同居等于婚前嘗試戀愛,現在的婚戀觀念比以前開放了,戀愛中同居也不是什麼稀罕事。但是,對于有感情潔癖的人來說,很難接受這一點,更有甚者,有些人無法接受自己目前與他人同居的狀态。如果是你,你會介意你的伴侶和他的前任住在一起嗎?

有很多女生和男朋友同居多年,最後卻分手了。他們付出的青春歲月是尴尬的,他們的青春容易消逝,是以他們迷失在時間裡。歲月洗不去過去的記憶。即使曾經親密接觸的人不再在一起,事情還是真的發生了。

有人說不在乎前任,不在乎同居,隻是因為占有欲強,讨厭缺席太久,讓另一半和錯的人在一起。

之前看過一個故事,一個女孩和男友相戀一年多,甚至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結果男友在女孩家發現了女孩前任的一些東西,才知道女孩曾經和别的男人同居過。

兩個人因為這件事大吵了一架,女孩覺得沒有什麼不能說的。現在談戀愛生活在一起很正常,但是男生總是不願意接受,甚至以分手告終。

雖然後來兩人和好了,但彼此心裡還是有一根刺。

很多人在意伴侶和前任同居過,因為他們缺乏安全感,占有欲太強。

對于現在的戀人來說,同居和結婚的差別隻是一張紙。如果現任和前任同居三年以上,本質上就是婚姻。他們有共同的生活圈子和共同的人生目标。他們可能見過他們的父母。更何況他們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說不介意,怎麼可能,讓自己不介意,卻心口疼得撕心裂肺。

在一段關系中,參與感非常重要。人們希望有和另一半一樣的起點,有完整的參與感,而不是他走到一半就上車。

但衆所周知,時間不能倒流,人不能回到過去,已經過去的事情是不可逆轉的,沒有力量去推回過去。

但也有不同的聲音。隻要是真愛,别說同居了,對方離婚都不是問題。隻要你喜歡别人,别人也喜歡你,他們的物質條件、精神交流、身體契合都合适,這就足夠了。所謂心意,就是你不夠喜歡對方,但你不夠自信。

感情因人而異,不管你是否在乎,都要好好溝通,不要讓這根刺一直紮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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