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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遷賊性不改,偷雞惹出禍端,胡攪蠻纏吃相難看

因最近專注水浒,故常翻看一些同類文章。還别說,有些寫的真是棒極,無論是立意還是寫作手法都獨具匠心,讀後深感獲益匪淺。其中“由一隻雞引發的血案”特别吸引我,文風潇灑,視角獨特,語言犀利,值得借鑒。但其把祝家莊與梁山的沖突怪罪在一隻雞身上,這個未免太過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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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楊雄與石秀翠屏山殺完人後意欲投往梁山泊。二人正計議處,被一個專行跳籬騙馬勾當的混混時遷發現。楊雄與石秀大驚正沒個處理,時遷一個頭磕在地上,表示偷雞摸狗沒個長久,願與二人同上梁山入夥。不知石秀如何想法,自認時遷是條好漢,非常願意帶上他同去。楊雄曾救過時遷,故也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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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離了薊州,不到一天的光景便到了郓州地面。遠遠便望見一所客店,來之且近已至黃昏時分,那店小二正要關窗閉戶。時遷腳快跳将入來,對小二哥說要住店。店小二非常客氣地迎接,并将店裡的情況一并告知。時遷借了點米做了一鍋米飯,楊雄取了一件死人身上得來的钗子給了小二,要了店裡僅剩的一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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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三人收拾妥當,擺上碗筷杯盤,叫店小二一同來吃。小二哥也不客氣,同飲了幾杯回去自睡了。楊雄與石秀繼續聊天吃酒,忽見時遷端着一大盤熱氣騰騰的雞肉上來。原來時遷去後院小解,發現雞籠裡有隻大公雞,便悄悄地去小溪邊殺了,洗淨回來入鍋煮了。楊雄與石秀雖然小瞧時遷,但事已至此,不吃怎的?三個人心照不宣,嗞啦一口酒,叭嗒一口菜,甩開腮幫子,颠起大槽牙,吃了個溝滿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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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并未睡穩妥,朦胧起來略看一回。驚見竈台上幾根雞毛,地上散着雞骨頭,提鼻子一聞,一股香氣直入肺腑。揭開鍋蓋,吹散熱氣但見濃湯。感覺不妙,跑去雞籠看時,早已空空如也。急忙來找時遷三人辯理,時遷胡攪蠻纏隻說不曾偷吃。楊雄與石秀自知理虧,好言安慰店小二,主動提出賠錢便了。店小二得在理處自不饒人,憑你如何隻讓三人還他報曉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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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雄與石秀那是茅房拉屎臉朝外的紅臉漢子,今番被店小二如此奚落以至惱羞成怒,便發起狠來。店小二見着了向外大喊:有賊,立時來了幾個莊客,雙方混戰一處。他們哪裡是楊雄三個的對手,隻幾下便逃散去了叫人。三人胡亂将飯吃了,各自挎上腰刀,又自去兵器架上挑了應手的樸刀。石秀咽不下惡氣,抓了柴草撚了個火把,去竈裡引着直向那草房上一丢。但見風借火勢,火借風威,才住的草房瞬間就成了一團碩大的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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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求是來講,整件事虧在時遷。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偷了人家的雞還理直氣壯。見過沒面皮的,卻未見過時遷這般沒面皮的。店小二之是以發怒就是因為時遷的胡攪蠻纏,偷且偷了,何苦擺出“被野貓拖了?黃猩子吃了?鹞鷹撲了去?我卻怎地得知”一幅無賴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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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言之,店小二也有些微個不是。經商人家笑迎八方,為何不知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道理?公雞已經下肚,焉能死而複生,強要報曉雞與他實屬強人所難。更不該拿“将三人當梁山賊寇捉了”這話相威脅,這隻能使沖突更加激化。如果雙方各退一步……退一步也就沒有精彩的《水浒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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