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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迁贼性不改,偷鸡惹出祸端,胡搅蛮缠吃相难看

作者:毒见水浒

因最近专注水浒,故常翻看一些同类文章。还别说,有些写的真是棒极,无论是立意还是写作手法都独具匠心,读后深感获益匪浅。其中“由一只鸡引发的血案”特别吸引我,文风潇洒,视角独特,语言犀利,值得借鉴。但其把祝家庄与梁山的冲突怪罪在一只鸡身上,这个未免太过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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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杨雄与石秀翠屏山杀完人后意欲投往梁山泊。二人正计议处,被一个专行跳篱骗马勾当的混混时迁发现。杨雄与石秀大惊正没个处理,时迁一个头磕在地上,表示偷鸡摸狗没个长久,愿与二人同上梁山入伙。不知石秀如何想法,自认时迁是条好汉,非常愿意带上他同去。杨雄曾救过时迁,故也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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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离了蓟州,不到一天的光景便到了郓州地面。远远便望见一所客店,来之且近已至黄昏时分,那店小二正要关窗闭户。时迁脚快跳将入来,对小二哥说要住店。店小二非常客气地迎接,并将店里的情况一并告知。时迁借了点米做了一锅米饭,杨雄取了一件死人身上得来的钗子给了小二,要了店里仅剩的一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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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三人收拾妥当,摆上碗筷杯盘,叫店小二一同来吃。小二哥也不客气,同饮了几杯回去自睡了。杨雄与石秀继续聊天吃酒,忽见时迁端着一大盘热气腾腾的鸡肉上来。原来时迁去后院小解,发现鸡笼里有只大公鸡,便悄悄地去小溪边杀了,洗净回来入锅煮了。杨雄与石秀虽然小瞧时迁,但事已至此,不吃怎的?三个人心照不宣,嗞啦一口酒,叭嗒一口菜,甩开腮帮子,颠起大槽牙,吃了个沟满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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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小二并未睡稳妥,朦胧起来略看一回。惊见灶台上几根鸡毛,地上散着鸡骨头,提鼻子一闻,一股香气直入肺腑。揭开锅盖,吹散热气但见浓汤。感觉不妙,跑去鸡笼看时,早已空空如也。急忙来找时迁三人辩理,时迁胡搅蛮缠只说不曾偷吃。杨雄与石秀自知理亏,好言安慰店小二,主动提出赔钱便了。店小二得在理处自不饶人,凭你如何只让三人还他报晓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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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雄与石秀那是茅房拉屎脸朝外的红脸汉子,今番被店小二如此奚落以至恼羞成怒,便发起狠来。店小二见着了向外大喊:有贼,立时来了几个庄客,双方混战一处。他们哪里是杨雄三个的对手,只几下便逃散去了叫人。三人胡乱将饭吃了,各自挎上腰刀,又自去兵器架上挑了应手的朴刀。石秀咽不下恶气,抓了柴草捻了个火把,去灶里引着直向那草房上一丢。但见风借火势,火借风威,才住的草房瞬间就成了一团硕大的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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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官,求是来讲,整件事亏在时迁。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偷了人家的鸡还理直气壮。见过没面皮的,却未见过时迁这般没面皮的。店小二之所以发怒就是因为时迁的胡搅蛮缠,偷且偷了,何苦摆出“被野猫拖了?黄猩子吃了?鹞鹰扑了去?我却怎地得知”一幅无赖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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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言之,店小二也有些微个不是。经商人家笑迎八方,为何不知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公鸡已经下肚,焉能死而复生,强要报晓鸡与他实属强人所难。更不该拿“将三人当梁山贼寇捉了”这话相威胁,这只能使矛盾更加激化。如果双方各退一步……退一步也就没有精彩的《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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