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選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對于正常人來說,都存在這樣的心理:“你對我好,我也對你好;你對我不好,我憑什麼對你好!”
很多人口中的“以德報怨”,并不适用于所有人,沒有幾個人能夠做到以德報怨。
之前有一篇文章提到婆媳沖突時,文中兒媳被婆婆欺負,說不給婆婆養老,評論中有人引用了法律條文,說“養老”這種事由不得兒媳自作主張,既然有法可依,無論婆婆是好是壞,都得給她養老。
話可以從這個角度說,但是事實卻未必是這樣的走向。一個受盡婆婆欺負的兒媳,她就是不給婆婆養老,誰也不能拿她怎麼樣,逼急了大不了離婚,這才是現實。
“養老”這種事,雖然從法律和道德角度來說都牽扯到義務,都是對晚輩的要求,可是,這種事不是單向的,不能隻是上綱上線,也得講究人情。一個兒媳就是秉承“你不對我好,我就不對你好”的原則,就算逼她去給婆婆養老,那種形式的養老也算不上養老。
有些兒媳就是不想被這種教條所綁架,不想被動地去給欺負自己的婆婆養老,是以才會選擇離婚,離婚後跟婆婆沒有關系了,自然也就牽扯不到養老的問題了。
下面這位兒媳跟前夫離婚的原因,也和上面講的這些問題有關,而且不止是上面那些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下。
<h1>東林老師:</h1>
剛剛看您講了一個好婆婆的案例,我想說,我沒那麼幸運,我攤上的是個惡婆婆。我就是您那篇文章末尾說的選擇婚姻時不慎重的人,沒想太多就結婚了,結果結婚之後各種問題層出不窮。
先說說我的前夫吧!他這個人,說他是老實人也行,說他是廢物也不過分。我跟他是相親認識的,看到的是他老實的一面,沒想其他的,就覺得這樣的男人不會在結婚後亂來,是以就覺得還不錯。
結婚總體來講還算順利,結婚後我們倆在一起生活,也還過得去。但是,自從公公卧病在床之後,一切問題就都漸漸出現了。
因為我們和他父母住得比較近,是以公公病了,我們不可能視而不見。我作為兒媳,覺得公公病了,婆婆一個人太辛苦,是以就總是去幫忙。可是,婆婆對我的要求卻不僅限于幫忙,她竟然讓我辭職專門伺候公公,她自己什麼都不幹。
這是我無法忍受的,觸及了我的底線。本來我跟公婆之間就相對陌生,盡到照顧他們的義務沒關系,但是,讓我去伺候公公,我無法接受,不光是男女有别,而且是一種說不出的抵觸。
更何況,婆婆自己閑着沒事,她還有個女兒,伺候公公這種事怎麼也輪不到我。
結果,我沒接受婆婆的要求,婆婆就翻臉了,“兒媳,你必須辭職伺候公公,否則就從我們家滾出去!”
她的話已經讓我忍無可忍了,再加上小姑子在旁邊煽風點火,加上我前夫繼續做“縮頭烏龜”,我就再也忍不了了,跟她說,“滾就滾!”
從始至終,我那個前夫都沒表态,任由婆婆和小姑子欺負我。我決定跟他離婚,但是我不會委屈自己,這是他們逼我離婚的,不是我自己要離婚的,是以我可以滾,但我絕不可能淨身出戶。
我跟前夫提出離婚,他依舊做隐形人。感覺他這個人好可悲,像是一個沒有靈魂的人一樣。我也不想占他便宜,跟他平分了财産之後就離婚了。
因為離婚這件事是我們倆私下裡辦的,是以,婆婆知道了,免不了要來找我算賬,讓我歸還離婚财産。我沒有離她,我不欠她什麼。我們明明可以和諧相處的,她非要作妖,非得強人所難,這樣的婆家我沒必要留在其中。
我暫時沒有再婚的打算,之前那段婚姻留給我的窩心感受,我需要花時間好好消化一下。
<h1>很多男人的婚姻,都是毀于婆婆的自作聰明!</h1>
現實中因為上面案例中那種問題離婚的夫妻,不在少數。問題的性質都一樣,都是因為婆婆倚老賣老,自作聰明導緻的婚姻悲劇。
像案例中這種婆婆,你讓兒媳怎麼善待她?拿正常的“養老”那一套說辭去要求她必須對婆婆言聽計從?你覺得可行嗎?這種情況,你引用再多的法律條文也沒用,她隻要離婚,就不會再受限制。
我們開頭是說“養老”這種事不是單向的,指的也就是這種問題。光是站在道德制高點要求兒媳必須要如何如何,卻不管婆婆是怎樣對待兒媳的,這是一種無知的思路。
兒媳對待自己的父母,有着永遠割舍不斷的血緣關系,拿相關的條文要求她還說得過去。但是對于婆婆,婆媳關系是不存在血緣關系的,這種關系必須要用“互相尊重”和“互相善待”去維護,婆婆始終不善待兒媳,甚至折磨兒媳,然後道德綁架讓兒媳必須“以德報怨”,話可以這麼說,但她不會這麼做。
我們講這種問題,不是要針對誰,也不是要跟法律條文針鋒相對,而是:任何人際關系,哪怕是父母子女之間,哪怕是婆媳之間,都應該是雙向的,不能是單向的。隻有具備了雙向的“互相尊重”和“互相善待”,彼此才能心甘情願地“禮尚往來”,不管是婆婆還是兒媳,都應該先管好自己再要求對方,管不好自己的人,是沒資格要求對方的。(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