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的人生進入了第37個年頭,回望自己的人生,除了無盡的苦澀,剩下的估計隻有活下去的勇氣。
這麼多年我也越走越迷茫,越走越沒有方向,真的是一地雞毛,一塌糊塗。
走在前行的路上,隻有自己陪自己最久。
我常常在想,對于一個本土的妹紙,這一路來能走到我這樣,應該也找不出第二個了吧。
過去的心酸,說出來都是故事。
時光回到我20歲的時候,經人介紹我認識了第一任老公,他比我大4歲,由于是介紹人介紹相親,當時的我對他談不上喜歡,也談不上讨厭,是以我和第一任老公的感情基礎并不深厚。

後來結婚有了孩子,我們的感情才慢慢有了升溫。
然而就在我們結婚後幾年,他的前任女友從外省過來找他了,之前我一直并不知道他們還有聯系,隻是知道他以前談了一個女朋友,相處了很長一段時間,至于為什麼分開,我也不想知道。
當我發現這一切時,我們的婚姻已經失去了挽回的價值。
我是一個内心很驕傲的女人,面對他提出的離婚請求,我沒有放低姿态去挽留。
關于孩子的問題,離婚是他提出來的,是以他說尊重我的意見;那時的我,或多或少帶着氣憤的心情,孩子還小,我放不下,朋友都勸我不能要孩子,他們說:誰願意娶一個離婚還帶着孩子的女人?
從結婚後就懷孕生了孩子,是以一直我也沒有工作,如果後面出去找工作,肯定個人的收入不高,之前婚内都是他在外掙錢養家。
離婚的事情自然我的父母也知道,那段時間父母也跟着上火,一邊安慰一邊勸我!說:你才27歲,以後還會再結婚,難道就這樣單身一輩子嗎?如果沒有孩子作為負擔,肯定在以後的婚姻選擇上要好得多。
最開始我猶豫了,内心也有些動搖,我拿什麼去撫養孩子?
就在去民政局辦理完離婚登記,去他家收拾我的東西時,看着孩子可愛的小臉,那是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啊,不為父母根本不知道那種撕心裂肺的感受,把她從一個小娃娃拉扯到今天,隻有我知道自己有多麼不舍得。
臨走的時候,孩子小,不懂離婚的含義,隻知道我要走,是以一直哭着,我對着孩子親了又親,轉過頭去,淚水早已止不住流了下來。
離婚後的生活,比我想象中要艱難,尤其是晚上一個人回到空蕩蕩的家,以往,孩子總是一見到我就撲過來,可現在,孤燈裡,卻再也沒有她小小的可愛的身影。我不知道她在看不到我時會不會哭,也不知道她吃飯吃得飽不飽,穿得暖不暖。
搬走的第5天,我就忍不住地想要回去看她,對孩子的思念是那樣的撕心裂肺,遠遠超過了我對未來生活的期待,我顧不了以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遠遠不能抹平我對孩子刻骨的思念。
誰也不敢說現在躺在你身邊的人就能陪伴你一生,現在我真的好後悔,哪怕終生不嫁,我也要和我最心愛的女兒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