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三企聯合壟斷“樟腦”被罰,醫藥行業反壟斷案緣何頻發?

作者:王琦 785

今年以來,醫藥領域反壟斷罰單頻出。

繼4月揚子江藥業因實施壟斷協定行為被處罰7.64億元、天藥股份因“醋酸氟輕松原料藥”壟斷案被罰4402萬後,7月16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對梧州黃埔化工藥業有限公司、蘇州優合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嘉福制藥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壟斷協定CP樟腦(即中國藥典标準的樟腦,簡稱CP樟腦)案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0年9月對3家企業達成并實施壟斷協定行為立案調查。2021年6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對本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梧州黃埔化工藥業有限公司,并罰沒877萬;蘇州優合科技有限公司,罰沒412萬元;江蘇嘉福制藥有限公司,被罰沒399萬元。以上3家企業合計罰沒1688萬。

近年來國家針對醫藥行業壟斷的監管十分嚴格,對壟斷企業屢屢出手,予以重罰。但是醫藥行業的壟斷問題依舊普遍,尤其是在原料藥領域。未來國家在醫藥行業的反壟斷執法,将呈現常态化趨勢。

<h4>聯合協商樟腦價格,三家企業遭受處罰</h4>

根據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的調查,梧州黃埔、蘇州優合、江蘇嘉福3者屬于具有競争關系的經營者,3家企業通過會面、微信、電話等方式互相詢問市場行情,協商CP樟腦銷售價格。

2018年3月1日,梧州黃埔與蘇州優合簽訂相關協定,約定市場佔有率及銷售價格。2018年4月,梧州黃埔、蘇州優合和江蘇嘉福在上海藥展會期間進行溝通聯絡,約定保持CP樟腦市場價格穩定,不采用價格戰等方式競争。

2018年,江蘇嘉福與某客戶簽訂了年度CP樟腦購銷合同,約定市場價格漲跌10%雙方進行調價,期間該客戶不定時通過電話向3家企業詢價。江蘇嘉福為了展現自身價格優勢,維持與該客戶的長期合作,讓梧州黃埔、蘇州優合配合提高報價。2018年,蘇州優合董事長于上海藥展會期間提出互相之間保持價格穩定,并要求公司在低價銷售庫存樟腦時需提前通知梧州黃埔。2019年4月,蘇州優合将欲以低價向某客戶銷售庫存樟腦的情況,提前告知梧州黃埔。

2019年5月,梧州黃埔、蘇州優合和江蘇嘉福在杭州藥展會期間互相了解樟腦價格,在面對客戶詢價時互相協商報價,3家企業近兩年來給該客戶的報價變化趨勢和幅度基本保持一緻。

梧州黃埔、蘇州優合、江蘇嘉福協商達成了維持CP樟腦價格水準、不搞價格戰等意向,并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就具體業務進行了價格溝通。3家企業CP樟腦銷售價格出現連續上漲,漲價時間和幅度表現出較強的一緻性。3家實施壟斷行為後,其CP樟腦銷售價格已不能反映真實的市場競争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争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定,其中包括: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産數量或者銷售數量;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等。具有競争關系的3家企業,存在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以及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

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定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市場監管局依照此條法規,對3家機構進行相應的罰款。

<h4>針對壟斷重拳出擊,罰款數額屢創新高</h4>

近年來,國家針對醫藥行業的反壟斷行動從未停止。2020年4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山東康惠醫藥、濰坊太陽神醫藥、濰坊普雲惠醫藥3家葡萄糖酸鈣原料藥經銷企業的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3.255億元。 這是反壟斷法實施至當時,原料藥領域反壟斷案件最大的一筆罰單。

2021年新年伊始,國家就将反壟斷之劍指向原料藥領域的先聲藥業。1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了先聲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稱,對先聲藥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處罰金共計1.007億元人民币。

據調查,先聲藥業濫用在中國巴曲酶濃縮液原料藥銷售市場的支配地位,實施了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的行為,迫使下遊制劑企業停産、出售股權、退出市場,排除了市場競争,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在之後的2021年4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對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子江藥業)違反反壟斷法實施壟斷協定的行為,處以其2018年度銷售額3%罰款,計7.64億元。

作為國内醫藥生産龍頭企業,揚子江藥業通過與各級經銷商達成固定和限定價格的壟斷協定,并采取多種違約懲罰措施強化協定實施,提高藥店零售價格的同時,增加醫院采購環節的報價。據調查,自2015年至2019年,該集團與各級經銷商通過簽署合作協定、下發調價函、口頭通知等方式達成固定和限定價格的壟斷協定,并通過制定規則、強化考核監督、懲罰亂價經銷商、委托中介機構維價等措施強化協定的實施。

此次處罰,則成為首個被查處的中成藥制劑或成品藥銷售違反反壟斷法的案件,這也意味着,醫藥行業的反壟斷已從原料藥進入制劑領域,對整個行業具有較大警示意義。7.64億的罰款是反壟斷法實施以來,醫藥領域開出的最高反壟斷罰單。

<h4>壟斷現象屢禁不止,原料藥審批還需改革</h4>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公司創始人史立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醫藥行業尤其是原料方面,壟斷情況比較普遍。這導緻了很多的藥品生産成本大幅度上漲。有些供應醫院的招标産品,因為原料大幅上漲,生産的成本也上漲。“這時就生産一批賠一批,導緻很多企業斷工,對斷工情況反向推倒,往上遊來看看,經常能查出原料藥被壟斷的情況。”史立臣說。

史立臣談到,這種情況從2017年開始越來越嚴重。關于壟斷形成的原因,他講到我國在2017年開始重視環保,這時很多企業想通過環評,大量購進軟體和硬體裝置,還有人才的教育訓練,這時很多企業就缺乏資金。“大量的中小企業是以關停,就導緻了生産企業的數量大幅度縮減,這個時候最容易形成壟斷。”上述壟斷情況是典型的原料壟斷,先聲藥業的壟斷就屬于這種類型。

此外,史立臣介紹到還有一種壟斷類型,是銷售端的壟斷,揚子江藥業受處罰就是因為這種壟斷。“這5個産品,對銷售端簽署了很多的比如說價格限定、管道限定的協定。”他講到。這就是銷售端的壟斷。

在國家層面,實際上從原料端一直延伸到銷售端,國家市場監管部門都在打擊壟斷,史立臣講到。是以反壟斷是一種常态,短期内是難以解決的。

而目前國家在醫藥行業反壟斷的關鍵點,史立臣認為,真正解決問題還是要從原料層面入手。國家如果考慮實施就是原料備案制,就可以從性質上進行改變,壟斷情況就會大幅減少。

目前的審批制存在很多問題,史立臣講到,審批主要針對市場上有原料證書的企業。一些産品的原料證書很少,容易形成壟斷。如果實行備案制,生産企業将生産原料在藥監局備案,企業就可以生産,企業自身生産成本低廉,就不會由于缺少資質證書而形成壟斷。史立臣認為,最終在制劑方面控制藥品品質是合理的,原料藥方面盡可能不要去控制和審批。史立臣認為,很多的原料藥其實技術含量并不高,但由于資質證書太少,導緻原料批文的稀缺性,進而形成壟斷。

更多内容請下載下傳21财經APP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