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示的一則行政裁定書顯示,淘寶旗下社交電商平台“淘小鋪”營運方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公司等因涉嫌傳銷被當機4400多萬元。而不久前,社交電商“斑馬會員”相關公司涉嫌傳銷被法院當機3000萬元的消息引起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此次被當機資産的相關公司中,其中不僅有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還有雲資料(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桐城金财彙智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淘寶心選營運方杭州心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其中,杭州心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當機金額高達2600萬。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根據企查查資料顯示,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淘小鋪首席戰略合作營運商,為淘小鋪提供模式咨詢、品牌合作、管道招商、社群營運、團隊教育訓練等服務。而杭州心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張棣,該公司則是被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100%控股。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企查查官網)
據《行政裁定書》顯示,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6日接到群衆舉報稱其在淘小鋪注冊店鋪後,其銷售模式和傭金模式涉嫌傳銷,因淘小鋪的營運公司為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16日立案進行調查。
經調查發現,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中涉嫌組織策劃傳銷,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淘小鋪”APP會員管理系統在濱城區組織人員、發展人員、計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設計,組織策劃傳銷活動,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隐匿違法資金,申請人2020年6月8日向我院提出申請,要求當機被申請人在金融機構的銀行賬戶存款。
據網經社(100EC.CN)了解,廣州三帥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31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李偉彬擔任法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9年10月 28日,淘寶旗下淘小鋪與三帥六将合作簽約儀式在杭州隆重舉行,三帥六将是淘小鋪首席戰略合作營運商。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網絡)
與此同時,6月10日,湖南省漢壽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非訴保全行政裁定書,該裁定書上顯示,漢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杭州迅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廣州雲庭網絡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涉嫌傳銷一案中,為防止上述公司轉移或隐匿違法資金,于2020年4月23日向漢壽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上述公司在支付寶公司開立的結算賬戶内的資金合計3000萬元予以當機。而企查查資料顯示,杭州迅蘭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恰恰是“斑馬會員”電商平台的主體公司。
斑馬會員多次被曝涉嫌傳銷 背靠阿裡的淘小鋪也難逃涉傳質疑
社交電商斑馬會員涉嫌傳銷的質疑一直以來就從未中斷過,不少媒體報道稱其依靠“拉人頭、多級獲利”等方式獲客的模式被指涉嫌傳銷,還曾在短短一個月時間内兩度被曝涉嫌傳銷。公開資訊顯示,斑馬會員的前身是環球捕手,事實上,早在2017年斑馬會員的“前身”環球捕手就曾因其三級分銷模式涉嫌傳銷被微信官方封号,而“環球捕手”也因涉嫌傳銷多次被媒體報道。
2019年11月,斑馬會員财務總監因挪用公司2.6億元用于個人賭博一事“喧嚣直上”,甚至李潇也被“搭進去”,這也間接說明了環球捕手内部一定存在嚴重的管理漏洞以及混亂的财務關系。
此外,從一出生就自帶“光環”的淘小鋪背後阿裡更是被多人看好,但是卻仍遭到涉傳質疑,據了解,去年12月3日,淘小鋪第三度開啟内測,使用者花費399元錢購買産品禮包成為掌櫃,之後可通過招募新的掌櫃賺取酬金。随後不久,阿裡巴巴旗下淘小鋪項目負責人訊飛宣布,即日起淘小鋪關閉會員制,向所有人免費開放。但實際上,淘小鋪的拉新方式被一分為二,2019年10月28日,淘寶旗下淘小鋪與三帥六将合作簽約儀式在杭州隆重舉行,三帥六将是淘小鋪首席戰略合作營運商。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淘小鋪宣傳官網)
據中新融媒報道稱,目前普通人有兩種方式參與淘小鋪:免費參與 (賣貨有傭金,沒有團隊獎);399元高傭商品(賣貨和團隊都有傭金)。相關人士透漏,免費的是淘小鋪官方營運的,而後者就是與淘小鋪簽約的各大代理銷售公司,其代理模式被不少知乎的網友質疑涉嫌傳銷。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股權進階合夥人黃偉律師認為表示,涉傳風險仍然伴随着社交電商行業。2019年3月,廣州花生日記生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7456萬元的處罰,2019年12月,名震一時的微商品牌呂家傳涉嫌傳銷,負責人呂祝攀等人因組織、上司傳銷活動罪被河南省濟源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至十三年不等。去年,在企業、學者等多方面人事呼籲包容的同時,我們發現不同地區的監管部門對于社交電商是否涉傳的了解還是存在着認識上的差異,是以一個更加明确、統一的監管标準是亟待加以明确的。而作為社交電商,也一定要牢守幾條發展紅線,一個是發展人員的層級數量、自身行為的欺詐性、産品的定價是否合理性、産品品質是否合格等。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淘寶官網)
涉傳問題不容忽視 社交電商合規性有何判斷标準?
近幾年來,社交電商成為大衆關注的焦點,一邊是拼多多“從0到1”的快速發展,創造了成立三年赴美上市的神話;而雲集也在短短四年的發展後成功上市,而好衣庫、貝店、閑來優品、愛庫存、鲸靈、斑馬會員、花生日記、粉象生活、全球騎士特權等諸多社交電商也獲得不菲融資。于此同時,憑借微商分銷模式快速崛起,也吸引了包括網易推手、阿裡巴巴“微供”、京東“享橙”“京喜”“芬香”、唯品會“雲品倉”、寺庫“庫店”、小米“有品推手”等頭部平台紛紛入場。
(網經社注:圖檔采集自百度有關斑馬會員涉傳資訊截圖)
據網經社不完全統計,以雲集、斑馬會員(環球捕手)、貝店、花生日記、達令家、大V店、萬色城、甩甩寶寶、全球時刻、達人店、楚楚推、洋蔥海外倉、有好東西、好衣庫、閨秘mall、小黑魚APP、素店、優可生活、紅人裝、蜜芽plus、愛庫存、芬香、未來集市、粉象生活、全球購騎士特權等社交電商均被傳出“涉嫌傳銷”的質疑聲。同時由于野蠻生長、層級不清,導緻良莠不齊,也頻頻遭到涉嫌傳銷争議與質疑,乃至工商數千萬元行政處罰(詳見獨家專題:http://www.100ec.cn/zt/sxcx/)。
今年兩會以來,全國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就對社交電商加大監管力度提出議案。是以,社交電商絕非法外之地,那麼,又該對社交電商的合規性又有何判斷準則?
通過對社交電商與傳銷的對比研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恺濃總結出以下幾點針對社交電商是否系傳銷的認定标準。
1、是否有真實交易。沒有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交易的,應當認定是傳銷。
2、是否有合理對價。若存在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交易,則應看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嚴重超出了一般水準,建議後續立法定規可以設定個最高上浮比例,便于認定。
3、是否是零和博弈。所謂零和博弈,是指參與博弈的各方,在嚴格競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總和永遠為“零”,雙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如果該社交電商屬于零和博弈,一方的損失即為另一方收益,沒有産生其他任何價值,則一定為傳銷,此時有損失的一方則為受害人。
4、是否對外開放。如果該社交電商不對外開放,進出平台不自由,必須由原會員邀請方能進入,屬于典型的“拉人頭”模式,則應認定為傳銷,這也符合傳銷組織封閉性的特點。
5、是否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是傳銷的法定要件,何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目前沒有一個明确的定義,但以小見大,傳銷一定具有社會危害性。是以,如果無法認定某社交電商具有社會危害性,則不能将其以傳銷論處。
實踐中,判斷某社交電商平台是否為傳銷,應結合以上幾點認定标準進行綜合判斷。
律師:品質、服務水準、使用者體驗才是社交電商的制勝法寶
最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恺濃表示,社交電商通過“拉人頭”模式快速大量擷取使用者,是平台資源的原始積累過程,網際網路時代也可稱為流量的原始積累,網際網路時代,流量為王,這是平台發展的“第一桶金”。隻有具備這“第一桶金”,日後才會有的“滾雪球”式的壯大過程。但是當原始積累達到一定程度時,明智的企業勢必會改變單純拉人頭的增長方式,而是不斷規範自己的營運模式,使自己成為一家陽光下的、合法合規的社交電商平台。
“目前,網際網路時代已經過去,大資料時代已經到來,大資料時代,内容為王。在各大社交電商都已經完成原始積累的情況下,誰的商品或服務成本效益更高,誰就越容易受到消費者的青睐;即使新湧入的社交電商流量不足,但基于社交電商的社交屬性,隻要使用者體驗感好,消費者口碑相傳,規模也一定會穩步提升。是以,提高品質控制、提升服務水準、改善使用者體驗、提升平台形象,才是社交電商的制勝法寶。”馬恺濃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