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時間:2019年01月29日11時20分許
事故地點:富平縣懷德大街綠地集團東200米處
當事人情況
翟某,男,78歲,家住:陝西省富平縣王寮鎮,無證,駕駛秦川牌三輪機車。
杜某,男,28歲,家住:陝西省富平縣劉集鎮,持C1證,駕駛陝A3H8**号小型轎車。

二、事故經過
2019年01月29日11時20分許,翟某駕駛秦川牌三輪機車由東向西行駛至肇事點再向南左轉彎變更車道時,與杜某駕駛的陝A3H8**号小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時相撞,緻翟某受傷、雙方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翟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變更車道時未讓道路内正常行進的車輛優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杜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操作不當,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三、違法過錯及責任認定
翟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第2款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内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之規定,負事故同等責任;
杜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1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負事故同等責任。
四、事故警示
本起事故提醒廣大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