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三秦平安春运——富平交警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二)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时间:2019年01月29日11时20分许

事故地点:富平县怀德大街绿地集团东200米处

当事人情况

翟某,男,78岁,家住:陕西省富平县王寮镇,无证,驾驶秦川牌三轮摩托车。

杜某,男,28岁,家住:陕西省富平县刘集镇,持C1证,驾驶陕A3H8**号小型轿车。

三秦平安春运——富平交警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二)

二、事故经过

2019年01月29日11时20分许,翟某驾驶秦川牌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肇事点再向南左转弯变更车道时,与杜某驾驶的陕A3H8**号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致翟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翟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变更车道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进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杜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三秦平安春运——富平交警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二)

三、违法过错及责任认定

翟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同等责任;

杜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事故同等责任。

四、事故警示

本起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