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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老漢一片好心,最後卻被人恩将仇報,最後對簿公堂

作者:直爽的天天說事

景老漢是一名老實巴交的農民,淳樸善良。農村過去家家戶戶都有稻場,就是收完糧食後用來曬糧食的場地,景老漢家房子後面也有一處稻場。 2010年時候,景老漢鄰居楊某某購買了一輛農用車,沒有地方停放,就多次央求景老漢,想借用景老漢家稻場停車。景老漢當時不太同意,因為停車畢竟會影響自己家曬糧食,但是楊某某不停乞求,礙于鄉親情面,景老漢想着隻是暫時借用也就答應了。

誰知道,楊某某這一借用竟然“用”了20年,期間還私自将借用景老漢家稻場的一塊地打下水泥地坪。景老漢看到事情不對出面阻止,楊某某竟然出手毆打景老漢,稱自己停車的稻場是他家的,景老漢無權阻止,将臨時借用變成了強行占有。

景老漢氣憤難當,最後一紙訴狀将楊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楊某某返還強占稻場,并支付占用租金,好好的鄰居,最終對簿公堂。

但是景老漢卻缺乏有力證據,可以證明稻場原本是自己的,村民鄰居害怕得罪人,無人為他作證,官司輸赢未定。

這個小故事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我們當中好些人也許都做過“好心”的事,但是做好事之前也需想想,有沒有風險。

景老漢在将稻場借用給楊某某之前,如果“先小人,後君子,醜話說在前頭”,和楊某某簽訂一個租賃協定,将稻場借用變成租賃,把租賃期限、租金、租賃面積、違約責任等等必要事項都寫在約定好的協定内,以書面的形式展現出來,那後期就不會越到那麼多麻煩了。

發生在身邊的小案例,拿出來與大家分享,共同學法,讓自己少走彎路。[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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