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網警通過工作核查發現,在蓮池區某通訊營運商外包網點存在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嫌疑。随後,蓮池網警立即圍繞該情況展開了調查。

經查,該網點屬于通訊營運商的外包門店,可以為群衆辦理手機号碼購買、充值、套餐變更等業務,其經營者系甄某某(48歲、蓮池區人)。經營過程中,甄某某利用網點業務便利,在店面内擺放了其他網絡媒體平台的二維碼,并以雞蛋、米面、抽紙等作為“禮品”,吸引顧客掃碼。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甄某某如此送“禮”招攬顧客掃碼,其實是為了賺取“上家”的傭金。原來,手機使用者隻要掃了二維碼,再将短信驗證碼告知甄某某,甄某某便可回報其“上家”完成一次“任務”,并從中擷取傭金。通過蓮池警方進一步深挖發現,這些群衆的手機号碼等資訊被不法分子獲得後,大多用于實施在網絡媒體平台上的惡意炒粉兒,甚至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自2020年3月份至今,甄某共發送手機号碼、驗證碼10000餘條,共收取好處費5000餘元。
甄某某被輯拿歸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甄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保定網警提示:販賣公民個人資訊獲得非法收益屬于違法犯罪行為,終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據我國《刑法》第253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
■來源/保定網警
■編輯/裴紅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