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网警通过工作核查发现,在莲池区某通讯运营商外包网点存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嫌疑。随后,莲池网警立即围绕该情况展开了调查。

经查,该网点属于通讯运营商的外包门店,可以为群众办理手机号码购买、充值、套餐变更等业务,其经营者系甄某某(48岁、莲池区人)。经营过程中,甄某某利用网点业务便利,在店面内摆放了其他网络媒体平台的二维码,并以鸡蛋、米面、抽纸等作为“礼品”,吸引顾客扫码。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甄某某如此送“礼”招揽顾客扫码,其实是为了赚取“上家”的佣金。原来,手机用户只要扫了二维码,再将短信验证码告知甄某某,甄某某便可反馈其“上家”完成一次“任务”,并从中获取佣金。通过莲池警方进一步深挖发现,这些群众的手机号码等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得后,大多用于实施在网络媒体平台上的恶意炒粉儿,甚至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自2020年3月份至今,甄某共发送手机号码、验证码10000余条,共收取好处费5000余元。
甄某某被辑拿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甄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定网警提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得非法收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来源/保定网警
■编辑/裴红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