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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直擊:公開女兒最後一聲呼叫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直擊:公開女兒最後一聲呼叫

2021年4月15日下午,出席媒體釋出會的姜秋蓮與開庭相比情緒激動。(南方周末記者高一軒/Instagram)

姜秋蓮克制着自己的情緒。她穿着深藍色的風衣,坐在原告的座位上,轉過頭,敬畏地盯着法庭上播放的證據視訊。該視訊已被修改了30多次,試圖通過證據恢複唯一的女孩江歌出生的最後10個小時。

這一幕,發生在2021年4月15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楊區法院蔣秋蓮訴劉瓦輝(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審理現場。

2016年11月3日淩晨,24歲的日本學生蔣歌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前被朋友劉欣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陳世鋒被東京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随後,蔣秋蓮在國内民事訴訟中對劉鑫提起,他的律師黃樂平指出,"殺刀的是陳世鋒,但江松的死是劉鑫。他說,從民事上看,劉鑫有過錯甚至有很大的故意成分,風險轉嫁給了江歌,是以他主張劉鑫承擔民事責任。

江天勇生命最後10個小時發生的事情,蔣秋蓮在準備民事訴訟時,逐漸為人所知。但視訊播放到最後,旁白說".m 2點20分,東京醫科大學醫院宣布搶救無效,蔣哥因失血過多而死亡",蔣秋蓮還是受不了了。南方周末記者在觀衆席上看到,蔣秋蓮低着頭,默默流淚,旁邊律師輕輕地撫摸着她的背。

她把女兒被謀殺時穿的衣服帶到了審判現場,"江歌的背包,江歌的眼鏡,江歌的水杯,都裝在裡面。"姜秋蓮事後說。她認為法院的裁決是對這首歌的安慰。

被告人劉欣未出庭,由律師全權代理。審判持續了三個多小時,鑒于案件當事方之間的高度争議,法庭沒有作出判決。

<h3>漫長的等待</h3>

蔣秋蓮期待審判已經很久了。

"心痛,溫暖,委屈,感動,痛苦,傷害,愛,希望......"她在社交平台上記錄了。在審判接近尾聲時,她告訴《南方周末報》,這些天她心情不好,想保持安靜。

從2021年4月8日收到傳票開始的幾天裡,她感到虛弱,什麼也做不了。

"空虛"狀态的背後,是蔣秋蓮對這次審判的"漫長等待"。提起這起民事訴訟花了兩年多零三個月的時間。蔣秋蓮在公衆号上記錄,2017年12月20日在東京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她明确表示回國後将起訴劉鑫,2019年10月28日,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蔣秋蓮認為,在江歌的謀殺案中,劉欣不僅負有道德責任,更應該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她以生命權糾紛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要求賠償2億多元。

起訴書提到,原告認為,雖然被告人劉欣沒有直接參與陳世鋒故意殺害江歌,但劉信在江歌的死因中犯了重大錯誤,包括阻止江歌報警、未盡到提醒職責、鎖門堵路、未采取救援措施等。

然而,原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城陽區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由于疫情等因素而推遲審理。

在正式聽證會之前,該案分别于2020年6月5日和11月20日進行了兩次預審會議。第一次,劉新芳不在場,第二次,劉欣委托律師出席。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直擊:公開女兒最後一聲呼叫

青島市陽區人民法院。(南方周末記者高一軒/Instagram)

蔣秋蓮在等待時被熱得喘不過氣來。她數着日子,在每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上,她總是提到她對"法庭會議"的期望。2020年的那一刻,2021年春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3月江歌的生日,4月的清明節,她一直希望收到對劉鑫的判決,"能給這首歌一點安慰",但"失望"。

與此同時,她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的動态:用朋友的破壁機打了一碗黑豆白米黑芝麻醬;線上購買一盆松子;并堅持"每天至少兩種方式"鍛煉。當她做這些事情時,她總是想到"歌曲",女兒喜歡少油少鹽,像所有小動物一樣......

在評論區,有大量的網友留言。一些人評論說,她的公衆号"成了女孩的樹洞"。蔣秋蓮自己說,在網友的陪伴下,她堅持要活下去。

但是,如果建議她放下它,開始新的生活,飼養小動物,或者收養另一個孩子,她會拒絕。她在一條評論中回複說:"經常看到消息敦促我'放下',我不知道标準是什麼,我永遠不會忘記我這首歌的傷害。不要再提我的歌了?問問哪個母親能做到。"

這些年,她比江秋蓮更被稱為"江歌媽媽"。

<h3>審判場景:視訊還原江歌被殺前10小時</h3>

立案近一年半,"江歌媽媽"一直等到那一天。

4月15日上午9.m,青島城陽區法院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審理此案。審判過程分為核實原被告人身份、法庭調查、證據驗證、法庭辯論、簡易陳述等幾個環節。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直擊:公開女兒最後一聲呼叫

法院成立了一個由七人組成的合議小組來審理此案,其中包括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截圖/Instagram,城陽區法院)

原告辯稱,被告構成侵權行為。原告代理律師黃樂平表示,被告劉鑫的主要過錯是江歌被謀殺的前提和根本原因:"如果被告不阻止江歌報警,如果被告沒有要求地鐵站接被告,江歌就不會被殺;江歌是江歌遇害的唯一受益者和最大受益者。"

辯護律師也作了詳細回應,并得出結論:"謀殺案發生在日本,作為被告的代理人,我不能使用'如果'或'這種推測性語言來恢複我們想象的事實......我們相信日本警方向日本法院提供的所有證據,并相信日本法院的裁決取決于日本法院的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申請在法庭上播放13分鐘的視訊,意在通過前10小時恢複江歌的謀殺案,結果劉新江歌有過錯甚至主觀故意。視訊首次曝光,事件發生時,報警電話錄下了江歌最後的哭聲。

黃樂平在4月15日下午的媒體釋出會上提到,該視訊于2020年5月開始制作,于11月中旬"起草",是結合江歌被謀殺的司法檔案和日本警方調查的證據制作的。

被告的律師在觀看視訊後告訴法庭,視訊由三部分組成。一、2016年11月2日下午,劉鑫與蔣歌微信對話内容,證據客觀真實,無異議;

視訊還提到了劉鑫在案發當天的警戒記錄。

視訊顯示,江歌在劉欣報警後1分38秒内發出最後一聲尖叫。黃後來補充說,視訊中的尖叫聲已經過後期處理,原始聲音"非常凄美"。審判後第二天,蔣秋蓮在她的社交平台上公開釋出了這段視訊。

更詳細的錄音出現在後續會議中,黃樂平首次向媒體披露了兩個報警電話的内容。劉欣和警方用日語溝通,蔣秋蓮的另一位律師李偉在播出前進行口譯,第一通電話時,劉鑫說"鎖門,你不要罵"的時候語氣不是很激烈,是日方具體回答警方的案情和情況, 姜松哭了一聲,警戒的語氣變得非常急迫,情緒激動,回答開始恐慌。"我們認為她已經意識到門外發生的一切。

在第二通電話中,劉鑫的心情相對"沒那麼誇張",還是比較緊張,鬧鈴内容是外人已經走了,"聽不到姐姐的聲音"。

南方周末記者在現場聽到,兩通電話,報警女聲驚慌失措,聲音顫抖。第一聲電話的結尾,傳來一聲長長的"哔哔聲","這是江松在外面的尖叫聲"。黃樂平這時插話解釋道。

錄音播放時,蔣秋蓮又被擊中了。她摘下眼鏡,微微低下頭,看起來很傷心,但很克制。當情緒最外在的時候,它隻是閉上眼睛,用手握着額頭,長長的遮住臉。

<h3>審判重點:劉鑫是否鎖門</h3>

劉鑫是否鎖門是雙方在庭審中争論的焦點之一。

這對蔣秋蓮本人來說尤為重要。庭審前,蔣秋蓮多次告訴外界,劉鑫已經鎖上了門。"(如果劉欣)不鎖門,江歌可以進入她的家,擺脫陳世峰的謀殺,"她在社交媒體上說。"

4月15日開庭當天,在法庭調查階段,法官要求原告解釋依據。

"門鎖上的事實不是我們的猜測,我們有很多客觀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原告律師李偉說,陳世峰的目标是劉鑫,他控制着江的歌聲,瘋狂按門鈴,在背景可以聽到劉鑫的第一聲報警。"日本門鎖就是這樣,如果你不把它鎖在裡面,或者在外面用鑰匙鎖在外面,門可以通過門把手打開。按門鈴的行為表明門已鎖定,或者可以通過門把手直接進入房間。

另外,江歌住的201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隻有江歌和劉鑫兩個人有門鑰匙,江閣如果想把門鎖在外面一定要用鑰匙,但江閣的鑰匙總是放在挎包下面,拉鍊鎖着,沒有時間和空間鎖門,然後把鑰匙放進包裡, 拉開拉鍊,"是以如果門是鎖着的,一定要從裡面防抱死。

李還指出,劉鑫的供詞多次出現沖突的情況,在第一次報警和第二次報警電話中,已經改變了鎖門的陳述。

"劉鑫先報警說'鎖門,你别罵',警察問門是不是鎖着,她回答說'是的,我鎖上了'。但在第二次報警電話中,聲明被更改了,"姐姐鎖上了門。據劉欣在接受微網誌使用者"冷眼孟叔叔"采訪時提到自己,在兩次報警期間,她曾打電話給店員尋求建議。原告辯稱,她轉換詞語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

綜合劉鑫報警電話、劉鑫的法庭供詞,以及陳世峰的供詞,原告認為可以形成一連串的證據,即"江歌被介紹時,劉鑫的門迅速鎖上了。

被告的律師表示,日本警方在庭審中也特别質疑了這一點,"當兇殺案發生時,劉鑫的報警記錄一定是她的真谛,她根本無法像原告律師所說的那樣推卸責任,根本想不起來這些。"

被告的律師指出,原告的證據表明,謀殺案發生在11月3日0時16分,劉欣同時開始報警。在辯方陳述中,報警錄音劉鑫原話不是"鎖門,你不吵鬧",而是"怎麼鎖門,别鬧大驚小怪"。雙方對這句話的解釋完全不同。

"'吵鬧'這個詞可能不是日本正在發生的事情,但中國人仍然知道,不要大驚小怪,隻是不要開玩笑或任何事情。被告的律師說,"我們堅持自己的觀點,即原告向法庭送出的所有證據,沒有任何證據,明确證明了劉鑫鎖上了門,把江歌推了出去,這是猜測。"

原告律師黃樂平反駁說:"被告完全無視我們送出的事實證據,我們送出的事實證據非常清楚地表明,陳世鋒在供詞中非常清楚地表明,江歌是劉鑫發動的。"

他提醒合議庭,劉信是江歌殺人案的證人,也是該案的被告,"是以劉信在江歌刑事案件中所作的一切陳述都屬于當事人"。陳世鋒是江歌案的罪犯,但在本案中,他的供詞屬于證人證言。

被告的律師提醒全庭,陳世鋒的證詞可能不可信,"陳世鋒說,并補充說,這把刀是劉鑫給他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劉鑫不應該是被告,日本刑事法庭可以直接判定她有罪。

此外,雙方還在案件前向江歌通報潛在風險,劉鑫是否及時救濟等問題分歧較大。

<h3>"如果你不起訴劉鑫,你永遠不知道真相。</h3>

對于蔣秋蓮來說,提起民事訴訟也是為自己找答案。

自從女兒被謀殺以來,她一直渴望知道案發當天發生了什麼。她回憶起2016年11月3日下午5點.m接到中國駐日本領事館的電話,上面寫着"你的女兒在日本被殺了"。"

.m晚上7點8分,她向江某詢問了江澤民與劉欣母親在微信視訊中的歌曲。劉欣告訴她,江歌在醫院裡。但在"死就是生"的問題上,劉鑫回答說"我不知道"。

"當時,日本領事館隻告訴我,我的女兒被殺了,我沒有被告知江歌在哪裡被殺,江閣被殺了,什麼也沒被告知。會見最後,蔣秋蓮興奮地說:"我問她(指劉鑫)200天,我不想把她放怎麼,我隻想讓她告訴我一個真相,她不會告訴我的。"

原告律師黃樂萍表示,"無論本案結果如何,至少有一點我認為蔣秋蓮女士應該同意——沒有這個案子,她永遠不會知道案情的真相。"

為準備訴訟程式,他們從日本取回了刑事訴訟程式,并前往日本調查和收集證據。

庭審現場,蔣秋蓮默默聽,自始至終不說話。但在下午的媒體釋出會上,她提出了兩個反對意見。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直擊:公開女兒最後一聲呼叫

2021年4月15日上午,蔣秋蓮訴劉賢生命權案在青島市城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截圖/Instagram,城陽區法院)

首先,雙方在對"受益人"的了解上存在分歧。原告在法庭上指出,被告是江歌被害的唯一受益人。究其原因,劉鑫的性命是以蔣歌為代價的。

然而,在辯方的了解中,"利益"是指财務方面。辯護律師在庭審中表示,有必要檢索自謀殺案發生以來微網誌、微信、支付寶等流的記錄,以确定"被告作為受益人受益了多少"。法院以前駁回了獲驗證據的申請。

"生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誰是最大的受益者?我特别想問,劉鑫,你的生命值多少錢?蔣秋蓮在媒體釋出會上非常興奮,等待心情稍微平靜下來,她補充道,人生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他們(辯方)能說出這樣的話,我們就不能。

此外,在庭審結束時,辯護律師表示希望"雙方都能找到一條更加人道、更溫暖的道路"。

在這一點上,姜秋蓮也不同意她無法實作"和平"。"和平相處的前提和平",四年多來,雙方經過多次拉扯,劉欣至今的态度讓她深感憂慮。

蔣秋蓮做不到"放下"。在與劉昕的民事糾紛中等待量刑,她将繼續等待陳世峰刑滿後回家,然後繼續使用中國的合法權利。

唯一的女孩去世以來,國中教育的姜秋蓮,已經明确地走上了一條充滿荊棘的權利之路。

南方周末記者 高毅毅 南方周末實習生 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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