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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反壟斷|李青、科瓦契克:不能用反壟斷法解決所有問題

近年來,反壟斷風暴席卷全球,特别是在中國和美國,引發了人們對反壟斷監管的擔憂。聚焦反壟斷領域的公衆關注,新京報邀請了中國經濟改革研究院副院長李青(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壟斷局副局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與競争局副局長)、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原聯邦貿易主席威廉·科瓦 委員會(FTC)與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石建忠進行深入對話。

在科技巨頭的崛起導緻對競争法目的的重新審視的時代,反壟斷和競争政策的目的應該是什麼?對此,李青認為,反壟斷法重要而有力,并不意味着功能要全面。《反壟斷法》不是一部自下而上的法律,它主要負責規範市場經濟中最核心的問題——競争。

科瓦吉克先生也持類似觀點,他說,反壟斷法不能用來解決所有問題,否則法律将失去其原意。他認為,需要兩種整合來應對數字經濟的挑戰,包括跨政策整合 - 選擇正确的工具和執法部門與研究機構和智囊團合作。

透視反壟斷|李青、科瓦契克:不能用反壟斷法解決所有問題

時代建中新京報 記者 姬偉

數字時代

根據《反托拉斯法》,所有問題都無法解決。

在《反壟斷的十二年》一書的序言中,科瓦吉克提出了幾個世界性争論的問題,即科技巨頭的崛起是否導緻了對競争法目的的重新審視,競争法是否應該強調保護作為商品和服務購買者的公民的利益,或者應該有更多樣化的價值目标, 例如關注勞工和小企業,社群和公共治理的利益?關于現有的反壟斷工具——逐案處理的方法是否足以解決多個政策領域的交叉問題,包括反壟斷、消費者和隐私保護。

事實上,對于《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究竟是一美元目标還是多目标,中國也存在争議。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反壟斷法在實踐中對于争議的目的來說太過分了。您如何看待反壟斷目标,以及如何應對數字經濟對現有反壟斷法規帶來的挑戰?

李青:首先,我認為反壟斷的核心目标和方向是解決影響市場經濟競争的問題。大家都說,《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的憲法,是不能輕易取出的"核武器"。我個人認為,反壟斷法的立法宗旨和核心定位是保護市場競争機制的作用,不能讓競争機制受到損害,不能減少或排除對競争的限制。但反壟斷法是重要而有力的,并不意味着其功能應該是全面的,不能說反壟斷法像一個全能的,在解決中國的經濟問題。其實,保護個人隐私、保護消費者,這些都不是反壟斷法必須承擔的核心責任。或者,更通俗地說,法律中有自下而上的條款,但反壟斷法不是自下而上的法律,它主要負責規範市場經濟中最核心的問題——競争。當然,在隐私、安全、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法律出台或不完善之前,反壟斷法可以用來限制市場主體,但在法律越來越明确的情況下,每一部法律都是更好的選擇。

第二,反壟斷法的價值目标能否多樣化?我認為可以有多個價值目标,但前提是它們是自給自足和協調的,并且整個法律反映了這些價值目标。以我國《反壟斷法》第一章第一條明确了立法的目的——"防止和抑制壟斷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争,提高經濟運作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在後幾條中,這些規定以漸進或詳細的方式反映出來。

第三,《反壟斷法》修訂後,我認為我們應該注意兩件事:一是完善規則。隻有更明确了詳細的規則,問題才能得到解決。第二件事是建議研究地方立法問題。中國市場廣闊,不同地區之間可能存在一些差異,我們可以考慮給予地方立法更多的自主權。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美國、歐盟成員國都有自己的法律規定,這些法規對解決當地競争問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從長遠來看,中國還可以研究賦予地方立法機構就反壟斷立法的權力。

透視反壟斷|李青、科瓦契克:不能用反壟斷法解決所有問題

新京報記者李青被拍中

透視反壟斷|李青、科瓦契克:不能用反壟斷法解決所有問題

威廉·科瓦吉克照片的受訪人

解決方案

需要跨政策領域和跨部門一體化

時代建中:《反壟斷法》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公平競争,規範市場競争秩序。是以,不應讓《反壟斷法》承擔超出主要責任的任務,發揮非常全面的法律作用。這和奧運選手一樣,如果被迫參加所有項目的比賽,預計很難成為世界冠軍。如果《反托拉斯法》成為一項全能法案,它将無法更好地實作其具體目标。這意味着,當《反壟斷法》的功能沒有明确定位時,必然會出現混亂,明确定位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實和遵守。科瓦吉克對此有何看法?

William Kovacik:總的來說,我們必須思考什麼是正确的工具,什麼是正确的機制來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看到的一些政策問題。我完全接受這樣一種觀點,即我們無法解決反壟斷法的所有問題。現在是時候讓你讓它解決所有問題了,法律将失去其原始意義,其分析背景,它将變得不可預測。我認為,競争主管機構需要考慮,如果他們要創新,該何去何從。李女士說,地方當局制定法律的能力是一種創新的想法和解決方案。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問題,這些問題可能不屬于反壟斷法的架構。

我發現在英國做一個實驗非常有趣。英國有一個機制,允許反壟斷機構發現和糾正壟斷問題,但不再依賴反壟斷法中的一些概念。這個反壟斷機構其實是一個研究機構,他們能不能退後一步想想,這是政府幹預造成的這個問題嗎?是由其他政策或市場結構引起的嗎?在此基礎上,要糾正問題,你也可以找其他政府部門按照公平競争的原則進行審查,對他說:"你做了什麼造成了問題,我建議你改變你的政策。

我發現這種機制很有吸引力,因為它使當局能夠提出競争障礙從何而來的基本問題,然後思考不需要基于競争法中的概念,但可以以某種非常創新的方式的解決方案。我認為這個想法對我們跳出來看問題并從更廣泛的角度了解其背後的原因非常有幫助。

此外,李女士還提到了兩個重要的政策挑戰。一是要選擇正确的工具,我們要确定所有的政策工具,并協調好。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可能包括幾個不同領域的政策,如消費者保護、與資料相關的政策和競争法政策。全球也意識到,需要不同政府機構和法律之間的協調來解決大型企業的問題,我們現在看到更多的協調與合作。

我是英國競争管理局的成員,我注意到他們現在正在與資料保護機構和電信監管機構合作,并正在積極與其他政府機建構立關系,有時需要跨部門關系才能找到協作解決方案。競争法本身并不總是唯一正确的選擇,也不總是最好的選擇,有時其他政策是更好的選擇。

其次,在科技領域,公司非常有活力,技術也在動态,每天都在發展,商業環境基本上每天都在變化,這種動态和演變使執法部門面臨挑戰。執法部門需要充分了解目前形勢,然後才能做出更好的政策選擇。這就是為什麼政府部門與研究機構和智囊團合作的原因,我認為這已經變得至關重要,研究機構可以幫助競争管理機構了解目前的商業環境并制定最佳政策。

是以我認為需要有兩種整合,第一種是跨政策整合,第二種是跨部門整合,以及與學術機構的合作。

時間在過程中:随着數字經濟的發展,特别是數字技術進入商業應用後,情況可能會變得更加複雜,有些問題是真正的問題,有些問題是虛假的問題,是以我們要有判斷的能力。此外,請務必在如何選擇政策工具方面保持平衡。

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顧志軒 編輯 王金宇 校對 張彥軍 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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