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釋出2021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公告。公告顯示,在組織抽檢的飲料,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産品,調味品,糕點,餅幹,餐飲食品8類食品872批次樣品中,其中合格樣品862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
不合格樣品情況
1.北京天堂河劉記蔬菜攤經營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2.北京雙福園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鯉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3.标稱德州豪又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産,北京千年印記珠寶藝術品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餅,經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德州豪又佳食品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複檢;經國家肉類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4.北京京東忠誠餐飲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盤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京樹素果商貿中心經營的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6.标稱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産,北京明濤立華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香蔥梳打餅幹,經國家副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發現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金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複檢;經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7.北京春光旭寬水産有限公司經營的百花魚,揮發性鹽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
8.北京京食華糧油店經營的花椒,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
9.标稱蠡縣北高晃綠康醬醋廠生産,分别由北京茆壽海調料店、北京南彩張凱商店經營的2批次北京米醋(釀造食醋),均為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産品明示标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查處情況
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
發現的不合格食品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要求
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涉及外省市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來源: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