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法庫人物」葉茂台鎮王清

作者:遼北春秋
「法庫人物」葉茂台鎮王清

王青

王青,男,1937年5月6日生于法庫縣葉茂台鄉石坡村。十幾歲時,他在家鄉的國小和國中學習。1956年9月畢業于吉林省石平市高中三年級。

1956年10月1日,王青到石平市參加教育。1958年,他回到法庫縣葉茅台中學擔任語言教師,在此期間,他學習并畢業于沈陽中學中文系。196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68年12月至1970年8月,受遼甯省革命委員會教育組抽調參加遼甯省中國小教材編制組上司班工作,1972年9月在法庫縣改委教育組工作。

1979年12月,根據國家機關乾部的安排,為充實公查法機關,王青被調到法庫縣人民法院工作,擔任第二刑事庭庭長助理法官、法官、研究室主任。1985年8月至1987年7月,王青在東北法學心理研究所參加法律心理學研究,1986年7月,東北法制心理研究所被派往天津

王青繼續在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主辦的天津法學研究所學習法律心理學,并被評為優秀學生。1994年9月,王青被《人民法院報》新聞部聘為記者。自2001年10月起,他擔任沈陽經濟行政法律顧問中心法律圖書館咨詢辦公室顧問。1997年12月退休。

自1998年以來,他一直擔任沈陽桃山釀造集團的法律顧問。自加入工作以來,王青始終堅持認真學習心理學和法學專業知識,積極開展各項工作,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得到了多次的認可。在法庫縣革命委員會教育小組工作期間,他被授予法庫縣先進工作者稱号。縣法院任職期間,被評為法庫縣優秀共産黨員、法庫縣先進工作者、鐵嶺市、沈陽市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研究員。在東北法制心理研究所學習期間,他撰寫了一篇題為《法律心理學體系和分支學科的初步探讨》的論文,引起了中國法律界的關注,并應邀參加了1986年7月在北京舉行的全國法律心理科學家研讨會。在天津法學研究所學習期間,王青利用自己的法律心理學知識,撰寫了一篇題為《目前性犯罪特征及對策簡述》的論文。該報被評為1987年至1988年遼甯省優秀法律檔案。王青還完成了《簡單談目前贍養費案件數量不斷增多的原因和法律責任》、《分析贍養費案件中原告和被告人的心理》、《簡單談農民拖欠和清算的現狀》等論文。上述論文已在公開刊物上發表,并多次在遼甯省法學理論研讨會上發表。為了進一步豐富心理科學知識,王青還參加了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主辦的心理函授大學"司法心理學"、"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等專業研究。

近年來,王青利用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知識服務社會,向法庫縣進階幹部大學的學生講授老年心理學和法律知識。對于有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的人,心理咨詢和心理調整服務受到好評。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