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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盟一地釋出戒嚴令!重點查處這些行為

作者:錫林郭勒日報

正面藍旗人民政府

關于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地區實施戒嚴防火

指令

一、火戒期

2021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消防控制區域

重點生态工程項目區、重點綠化工程區、濕地公園、生态公園、自然保護區及渾善達大型林場、小紮古斯泰風景保護區、元渡遺址保護區、墓地(包括嘎查村(分址)墓地集中區)、周邊森林草原工業園區等火災高危地區。

三、相關要求

(一)正面藍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起責任,緊密協作,切實落實防火責任,積極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嚴格控制野外火災源頭, 加強巡查巡邏,督促特殊人群,準備好消防裝備,完善滅火應急預案,強化應急執務,科學組織滅火,確定無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和人員傷亡得到有效保護。

(2)蘇木鄉(田間)人民政府在森林草原高火危險區(管委會)、國有林場、景區旅遊區、重點區域綠化區應當在各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查站,實施山防火,嚴格檢查和登記進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嚴禁攜帶火進入林區, 并在進入森林地區的十字路口建立永久性标志和警告标志。

(三)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期間,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擅自進入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區域。因科研、應急救援等原因需要入境的,應當依法報批。獲準進入森林草原高火災危險區域的,應當嚴格按照準許的時間、地點和活動範圍,接受當地林草局和警察局森林警察局的監督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各類機動車輛進入高火危險區域,應當配備防火裝置,并按照規定接受防火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

2.如果需要燃燒耐火隔離區或生産性火災,應經旗幟林業和草原局準許。準許火災用于生産用途的,應當設定防火區,安排消防人員,準備滅火工具,在四級風以下的天氣下使用有組織的火災,并告知相鄰區域火災時間;

3、戒嚴期間,嚴禁旅遊車輛和遊客進入防火戒嚴區。

(四)各消防指揮部成員機關應當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上司班制度,立即組織滅火并報告。森林草原火災警報電話:12119。

四、問責制

(一)鐵路、公路、電力等管理機關、工礦企業在現場開展工作,未在易燃區、易燃區設定防火區和火災警示标志的,由正蘭齊市警察局森林警察局責令整改, 對機關處以200元以上200元以下2000元以下的罰款和5000元以下的罰款。

(2)在防火期間,燒灰、燒肥、燒廢炭、燒垃圾、燒田(淺灘)、牧場、稭稈、煙、燒紙、燒香、烤火、野餐、燃放煙花、光明燈等野外使用,如遇上火災,正蘭齊市警察局森林警察局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給予警告,對個人處以300元以下的罰款,對機關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和5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資料來源:正面藍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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